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及2016年1-7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6-12-30 14:37 来源:财政局
| | | |
  

2016830日在福州市第十四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福州市财政局局长 林中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福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5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及201617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2015年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力促进了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

  (一)全市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全市(含平潭,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60.46亿元,完成代编预算数的99.3%,增收49.59亿元,增长9.7%;上级补助收入202.4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7.80亿元,调入资金54.6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95.7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17.12亿元,收入合计1058.14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25.93亿元(含上级补助和上年项目结转支出等,下同),增长26.3%;上解省支出82.45亿元;调出资金1.21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4.29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67亿元,增设预算周转金0.89亿元,支出合计952.44亿元。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结转105.70亿元,比上年减少22.10亿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103.74亿元,增加14.62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2.64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402.07亿元,完成代编预算数的79.8%,减少123.16亿元,下降23.4%;上年结余收入185.0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6.3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17.96亿元;调入资金32.47亿元,收入合计843.93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454.66亿元,减少40.26亿元,下降8.1%;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10.65亿元;调出资金48.73亿元,支出合计714.04亿元。

  上述收支相抵,项目及土地成本结余129.89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3.社保基金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全市社保基金收入106.78亿元(含社保基金专户收入,下同);上年结余收入144.0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97.6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47亿元,收入合计352.88亿元。

  社保基金支出157.85亿元(含社保基金专户支出,下同);上解上级支出6.0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7.57亿元,支出合计181.51亿元。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171.37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4.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91亿元,完成预算的125.5%,增加1.03亿元,增长117.0%;上年结余收入0.28亿元,收入合计2.19亿元。支出1.63亿元,增加1.03亿元,增长169.9%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0.56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二)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84亿元,完成预算的100.0%,增收28.53亿元,增长15.1%;上级补助收入27.96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1.20亿元,调入资金19.2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33.2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入4.19亿元,收入合计352.63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2.67亿元,增加52.22亿元,增长40.0%(其中:当年预算支出126.80亿元,完成预算的81.65%;上级补助支出17.48亿元,上年项目结转支出43.39亿元)。上解省支出49.29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6.11亿元,调出资金0.0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35亿元,支出合计290.43亿元。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结转62.20亿元,比上年增加11.00亿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60.85亿元,增加11.46亿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1.35亿元。

  2.政府性基金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42.76亿元,完成预算的121.4%,减少3.96亿元,下降1.6%;上年结余收入98.89亿元;上级补助收入3.3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42.84亿元;调入资金15.01亿元,收入合计402.86亿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223.39亿元,增加31.53亿元,增长16.4%;补助下级支出44.0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42.84亿元;调出资金16.91亿元;支出合计327.22亿元。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75.64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3.社保基金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市本级社保基金收入48.59亿元,上年结余87.8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0.0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4.47亿元,收入合计221.00亿元。

  社保基金支出93.9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35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7.57亿元,支出合计112.88亿元。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108.12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4.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及其平衡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65亿元,完成预算的138.8%,增加0.76亿元,增长86.4%;上年结余收入0.28亿元,收入合计1.93亿元。支出1.46亿元,完成预算的99.7%,增加0.86亿元,增长143.3%

  上述收支相抵,结余0.47亿元,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5.上下级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市本级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4.37亿元(不含金融业两税增量返还),比2014年增加25.03亿元,增长85.31%,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7.81亿元;专项补助资金36.56亿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医疗卫生、教育等。

  市本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及专项补助下达各县(市)区资金56.59亿元,比2014年增加19.21亿元,增长51.39%,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10.72亿元,增加0.09亿元,增长0.84%;专项补助45.87亿元,增加19.12亿元,增长71.48%,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教育、节能环保、科学技术等。

  6.重点支出情况

  2015年市财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的支出保障力度,其中公共安全、城乡社区、科教文卫、农业、社保等重点支出共计145.5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9.68%,具体是:公共安全支出执行率87.57%、教育支出执行率75%、科技支出执行率70.89%、文体支出执行率73.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率84.48%、医疗卫生支出执行率79.48%、节能环保支出执行率71.88%、城乡社区支出执行率72.63%、农林水支出执行率59.63%、交通运输支出执行率84.43%

  7.市本级项目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末市本级项目资金结转使用43.39亿元,2015年已使用33.83亿元(含对下补助),未使用9.56亿元,主要是城乡社区事务、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一般公共服务、节能环保、社会保障和就业、资源勘探信息、农林水、国土海洋气象等。

  二、201617月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财政紧紧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形下,努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收入增幅好于预期,持续保持全省前列;财政支出明显加快,民生项目保障有力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7月,全市(含平潭,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62.31亿元,完成预算915.85亿元的61.4%,增长13.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5.66亿元,完成预算602.50亿元的60.7%,增长13.4%。支出399.73亿元,完成预算603.90亿元的66.2%,增长22.2%。

  政府性基金收入396.77亿元,完成预算503.17亿元的78.9%,增长163.0%。支出255.70亿元,完成预算500.46亿元的51.1%,下降20.0%。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56亿元,完成预算1.48亿元的37.7%,增长2.5%。支出0.21亿元,完成预算2.02亿元的10.4,增长86.2%。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9.14亿元,完成预算156.23亿元的57.1%,增长38.7%。支出67.04亿元,完成预算126.78亿元的52.9%,增长53.2%。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7月,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13.67亿元,完成预算357.39亿元的59.8%,增长10.2%,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6.14亿元,完成预算233.10亿元的58.4%,增长 7.8%。支出106.49亿元,完成预算216亿元的49.3%,增长42.9%。

  政府性基金收入308.86亿元,完成预算265.33亿元的116.4%,增长276.3%。支出163.36亿元,完成预算264.94亿元的61.7%,下降14.8%。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55亿元,完成预算1.21亿元的45.9%,增长7.9%。支出0.20亿元,完成预算1.67亿元的12.0,增长79.7%。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7.53亿元,完成预算93.94亿元的50.6%,增长20.8%。支出37.31亿元,完成预算75.42亿元的49.5%,增长35.7%。

  (三)预算收支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持续保持高位增速。17月,全市财政收入持续保持两位数快速增长态势,特别是前5个月受房地产业税收较快增长、营业税清缴增收以及上年同期基数较低等叠加作用,财政收入增速达20%以上,超过年初收入预期,增速连续数月居全省首位;67月随着营改增全面扩围及中央与地方收入体制调整,财政收入增幅略有回调,但总收入增速仍居全省首位。

  二是房地产和建筑业税收贡献突出。今年以来,在房地产利好政策刺激下,商品房销售大幅回升,相应带动房地产业税收快速增长,上半年增速超过30%,成为拉动税收增长的主要行业。其他行业中,建筑业税收增幅超过40%,主要是营改增前清缴增收及外地税源回流带动;制造业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税收仅个位数小幅增长;电力行业受电价下调、购销利润降低等因素影响,减收近三成;批发和零售业受电商影响增速较往年有所下降,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增长较快。

  三是非税收入增速较高。17月,全市非税收入73.52亿元,增收11.13亿元,增长17.8%,其中市本级非税收入15.78亿元,增收3.40亿元,增长27.5%,主要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部分基金受土地出让增收带动,相应计提金额增加。全市土地基金收入391.59亿元,增收249.45亿元,增长175.5%,其中市本级土地基金收入305.83亿元,增收229.63亿元,增长301.3%,主要是去年第四季度以来土地市场形势较好,多块大额地块成功出让。

  四是财政支出保持较快增长。全市财政部门贯彻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提前下达预算、统筹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等措施,财政支出保持持续较快增长态势。17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9.73亿元,增长22.2%,完成年初预算的66.2%,超序时进度7.9个百分点,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49亿元,增长42.9%,与民生相关的支出84.6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7.02亿元,增长46.9%,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9.5%,超出上年同期2.2个百分点,增支较多的科目主要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四)2016年市本级预算批复情况

  2016年市本级预算于220日经市十四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市财政局于311日前全部完成市本级127个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批复工作,批复至部门的预算资金达382.12亿元,占市本级全部预算资金的78.08%。

  (五)17月市本级重点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8.69亿元,完成预算的50.9%。主要用于:人民警察警衔补贴调整,消防业务费,消防装备购置及设施建设,在押人员伙食费,反恐装备购置,警用直升机租金及维护费,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等。

  2.教育支出11.72亿元,完成预算的47.1%。主要用于:教育基建及设备经费,中职免学费,高校助学,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发展,现代职业技术院校建设,校安工程建设等。

  3.科学技术支出0.74亿元,完成预算的25.2%。主要用于:数字福州建设,“平安福州”建设,企业技术创新,战略新兴产业专项,创新成果补助,信息产业扶持等。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3亿元,完成预算的20.2%。主要用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文体设施基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福州日报发展扶持,城市雕塑建设,老年体育活动中心、海峡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建设维护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2亿元,完成预算的65.1%。主要用于:机关保补助,节日慰问,五险统征手续,就业专项,社区服务人员经费,五城区交通警辅经费,退休职工生活补贴,备灾救灾仓库建设,退伍军人补助,军人一次性抚恤等。

  6.医疗卫生支出6.12亿元,完成预算的57.5%。主要用于:城乡医保、社保补助,医疗设施基建提升,计生服务,公共卫生防治,卫生人才、乡村医生规范培训,食品药品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7.节能环保支出0.94亿元,完成预算的32.6%。主要用于:水、气污染物减排,天然气补助,垃圾处置,供水与污水补贴,突发事件应急监测能力建设,环境监察执法等。

  8.城乡社区支出41.46亿元,完成预算的72.5%。主要用于:福州新区建设发展、海峡奥体中心建设,海峡青年营地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市营绿地养护,三环路保洁及绿化改造,城市路灯电费,公交场站建设,海峡国际会展中心扩建,便民自行车建设等。

  9.农林水支出1.88亿元,完成预算的14.3%。主要用于:闽江驳岸整治、水库除险加固等防洪工程,农业产业化,绿化造林,河砂整治,内河综合整治,生态公益林补偿,农村饮水安全,扶贫济困等。

  10.交通运输支出4.85亿元,完成预算的49.8%。主要用于:民航发展扶持补助,公交营运补助,农村公路养护,公路“白改黑”,港口发展建设,交通监察执法,海上搜救等。

  (六)17月市本级项目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上年末市本级项目资金结转使用60.85亿元,今年17月已使用24.27亿元(含对下补助),未使用36.58亿元,主要是:城乡社区事务、一般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资源勘探信息、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国土海洋气象等。

  (七)17月上下级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

  市本级转移性收入22.65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亿元;专项补助收入20.15亿元,主要用于地铁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资源勘探信息等。

  市对县(市)区转移性补助合计41.35亿元,其中:鼓楼18.33亿元、台江1.25亿元、仓山4.43亿元、晋安3.55亿元、马尾(自贸区福州片区)1.44亿元、长乐1.64亿元、闽侯1.38(含高新区)亿元、福清2.23亿元、连江1.76亿元、罗源1.23亿元、闽清2.18亿元、永泰1.93亿元。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当前,我市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上半年财政收入在多项因素影响下实现大幅增长,但随着减税降费效应逐步显现,下半年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实现全市全年预算目标还需要付出较大努力。为此,下阶段主要从以下四方面做好财政相关工作: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在营改增试点全面扩围后,重点推动“三去一降一补”,切实落实好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降低企业缴纳社保费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增强企业发展动力。二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研究设立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吸引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对接用好省级企业技术改造基金,促进我市先进产能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服务性制造等重点项目。三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实施“公转商”贷款贴息,鼓励合理购房消费。积极筹措资金,加快旧屋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四是支持福州新区加快发展。积极推动已设立的福州新区投资发展基金的投资进度,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意向的投资项目,加快推进福州新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

  (二)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一是加快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按照三年滚动方式试编中期财政规划,结合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选取水利、社保等重点部门率先启动试编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强化财政预期管理。逐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缴比例,在2017-2019年期间,将国有企业利润上缴比例从10%提高到20%。二是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按规定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6年底完成50%以上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市级全面启动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试点工作。四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实行限额管理,防范地方债务风险。五是深入推进预算公开,增强预算透明度。

  (三)加强资金筹措管理,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大力推进脱贫攻坚。按上年度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2‰统筹扶贫资金,专项用于实施精准扶贫。在积极向上争取扶贫资金的同时,按照省市县三级财政扶贫资金筹集机制,建立统筹整合机制和完善资金分配机制,引导各类资金全面聚合脱贫攻坚。二是支持灾后恢复重建。积极筹措各类资金,确保受“尼伯特”台风影响的闽清、永泰灾后恢复重建所需资金,同时将实施脱贫攻坚与灾后恢复重建有机结合起来,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三是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资金下达和拨付进度,优先保障民生工程资金,满足人们最基本的上学、就业、医疗、养老等需求,努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四)加强财政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能。

  一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密切跟踪营改增试点运行情况,加强收入执行分析研究,密切税务、财政、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二是强化支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督促市直部门和县(区)加快支出进度,推动财政支出规模较大的重点单位加快预算执行,及时将资金拨付至企业和项目,尽快形成实物支出。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增强花钱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进一步提高市本级部门绩效目标覆盖率,强化县区级预算绩效管理考核,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严肃财经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属于财政管理的问题,将通过进一步改进资金管理,加强检查监督等措施落实整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福州目前正面临着千载难逢的重大战略机遇,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开拓进取、真抓实干,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努力完善体制机制,不断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为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