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24-02-04 16:27 来源: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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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聚焦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注重精准、更可持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据快报统计,全市(含平潭,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89.77亿元,完成预算的105.5%,增长12.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4.08亿元,完成预算的102.3%,增长8.0%;支出1007.78亿元(含上级补助、上年结转和债券安排的支出,下同),增长0.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75.04亿元,完成预算的105.3%,增长12.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5.11亿元,完成预算的105.1%,增长11.4%;支出257.75亿元,增长3.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504.11亿元,完成预算的51.9%,下降18.3%;支出903.11亿元,增长5.0%。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51.48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8.2%,下降19.3%;支出449.47亿元,下降4.7%。

  上述收入下降,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76亿元,完成预算的151.0%,增长12.0%,主要是平潭一次性收入增加;支出5.72亿元,下降12.8%。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6%,下降30.4%,主要是市属国企改革重组,同时调整了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办法,净利润收缴基数减小;支出5.04亿元,下降9.9%。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77.38亿元,完成预算的104.3%,增长11.4%;支出248.17亿元,增长10.3%。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9.70亿元,完成预算的106.4%,增长10.4%;支出178.06亿元,增长10.7%。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3年全市新增地方政府债务363.3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1.15亿元、专项债务342.15亿元。全市偿还地方政府到期债务本金179.5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9.74亿元、专项债务129.85亿元。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96.9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20.93亿元、专项债务1676.06亿元。

  2023年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务124.3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3.88亿元、专项债务120.48亿元。市本级偿还地方政府到期债务本金80.6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07亿元、专项债务66.56亿元。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078.3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82.82亿元、专项债务895.53亿元。

  全市及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省核定的限额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上述快报数在决算编制中可能会有所调整,待决算编制完成后再按规定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要财政工作情况

  1.着力减负担、稳预期,经济运行回升向好

  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继续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落实好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减半征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六税两费”,延续对小微企业、制造业、交通运输等十三类行业实施留抵退税。顶格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政策以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财税部门协同配合,完善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机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简化办税流程,切实提高政策执行精准度。2023年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约130亿元。

  二是加大助企纾困力度。落细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落地见效。用好用足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业务降费奖补、代偿补偿等政策,支持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服务,全年新增小微企业以及“三农”担保金额66.49亿元。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023年全市中小企业中标金额占全部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80%以上。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落实不裁员、少裁员企业稳就业政策补贴近1亿元,惠及超7000家次企业。

  三是扩大政府投资效应。全市共争取新增专项债券资金342.15亿元,规模全省第一,主要投向轨道交通、公共卫生、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进一步补足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充分发挥专项债券投资拉动作用。加强项目谋划和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增发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提升我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四是支持稳外贸扩内需。加快推进中印尼“两国双园”建设,投入4.21亿元支持完善园区基础设施。持续优化跨境贸易环境,统筹资金2.78亿元,提升我市跨境电商行业影响力。支持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持续开展“惠聚榕城”促消费活动,补贴发放各类消费券0.54亿元,推动消费持续恢复和扩大。支持开展免费乘坐地铁和公交活动,吸引乘客9650万人次,促进居民消费扩大。支持开展“世界美食之都”申创工作,促进“闽菜”宣传推广和传承发展,中国闽菜文化博物馆正式对外开放。

  2.着力强动能、优结构,产业发展提质增效

  一是支持企业研发创新。出台《关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若干措施》,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分段补助、配套奖励等政策资金2.46亿元,引导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全社会研究和发展经费投入总量连续七年保持全省第一。支持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突破4000家、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达749家。继续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全市新增省级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77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5个。

  二是推进创新资源集聚。积极发挥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集聚效应,投入3.25亿元,加快科创走廊建设,推进重点实验室创新型研发机构等科创平台的建设,加快福耀科技大学、闽都创新实验室建设。优化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赋予科研人员经费使用更大自主权。进一步强化创新人才支撑,兑现各类人才奖励补助经费3.22亿元,全市新增认定高层次人才3650人,引进培育高技能人才1.6万人,吸引来榕留榕就业创业应届高校毕业生7.5万人。

  三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整合中央、省、市工业发展扶持资金,全力支持开展“工业提振”“榕升计划”等专项行动,支持培育制造业产业链链主企业。持续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出台市技改融资贷款贴息支持政策,兑现企业技改财政贴息资金4.46亿元,推动实施亿元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216个。

  四是推动“四大经济”发展。聚焦“数字经济”,统筹数字和信息化专项资金3亿元,办好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第三届数博会,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创新开展财政领域数字人民币支付先行试点工作,在线支付各类奖补资金3.52亿元。聚焦“海洋经济”,统筹资金6.18亿元,推进远洋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成功举办首届世界航海装备大会,推动设立福州市海洋产业母基金,扶持海洋产业做大做强;聚焦“绿色经济”,加快市政道路照明设施节能综合改造,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增更新新能源公交车135辆。聚焦“文旅经济”,统筹安排文化旅游资金2.74亿元,持续推进文旅行业复苏振兴,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三坊七巷、上下杭先后入选首批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首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

  3.着力抓统筹、促融合,区域发展全面推进

  一是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完善乡村振兴财政保障机制。扶优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市新增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省级龙头企业46家。推进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县、特色乡镇、试点村建设,新增乡村振兴五星级村3个、四星级村51个。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新建乡镇生活污水配套管网125公里。落实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援助经费2.26亿元,持续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是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投入186.31亿元,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20个、老旧小区整治项目315个;加快公共租赁房和社会租赁房建设,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2.35万套,城市居住面貌持续改善。统筹资金84.63亿元,加快推进市政路桥项目建设。新改扩建市政道路145公里,城区北向第二通道建成通车,城市快速路持续扩容成网,交通畅通度不断提升。地铁4号线首通段、5号线后通段建成投入运营,地铁营运里程达139公里。支持打造郊野公园3.5平方公里,新建和改造提升福道134.4公里,新改建口袋公园65处,城市公共休闲空间不断拓宽。

  三是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深化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碧海”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深入开展城市扬尘污染“点题整治”,加快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全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优良率不断提升。投入15亿元,持续巩固水系综合治理成效,强化内河运营维护,确保汛期行洪通畅。支持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闽江、敖江、龙江三大流域水质持续提升。推动红庙岭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建设,新改扩建生活垃圾分类屋(亭)150座,增强垃圾综合处理能力。投入2.4亿元,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全力打造美丽海滩。

  四是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加快建设滨海新城,统筹资金55.31亿元,支持轨道交通6号线东调段工程、滨海快线、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三期、滨海新城安置房、福建超算三期、大数据产业园研发楼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实施机场二期扩建工程,加快机场交通枢纽配套工程建设,支持打造临空经济集聚区和国际航运中心,提升门户枢纽功能。投入16.09亿元,支持福州现代物流城核心区(一期)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福州港口后方铁路通道工程。

  4.着力保基础、兜底线,民生福祉持续增进

  一是加强基本民生保障。2023年全市与民生相关支出814.4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8%,保持八成财政支出投向民生领域。健全养老、医保、低保等政策待遇调整机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250元,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到880元,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每人每年提高到700元,城乡医疗救助财政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提高到600元。按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全市累计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等7.73亿元,惠及近8万名困难群众。

  二是推动教育强市建设。严格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力促进各类教育均衡优质高效发展,全市教育支出212.21亿元,增长2.8%。加强学前教育专项资金保障,加大普惠性幼儿园办学补助力度,完成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38所,全市普惠性学额覆盖率达94.5%。持续实施中小学校扩容工程,推进十八中高中部、福州花海幼儿园、闽院附中教学综合楼和福州屏东中学五四北校区等项目建设。支持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助力闽江学院建设高水平的特色应用型大学。

  三是加大卫生健康投入。市本级安排各类资金13.39亿元,积极推动市属公立医院整体改造提升,加快补齐医疗卫生事业短板。孟超肝胆医院金山院区、市疾控中心新址建成投用。加强公共卫生投入保障,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89元。深入实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双提升”工程,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服务能力持续增强。

  四是提升公共服务品质。推进市少儿图书馆新馆、文化馆新馆工程建设,福州闽剧院新剧场正式揭牌投入使用。推动群众体育事业发展,打造全民健身品牌赛事活动体系,支持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持续推广“长者食堂”,支持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工建设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7个,促进养老服务品质不断提升。

  五是支持建设平安城市。深入推进更高水平“平安福州”建设,加强公共安全监督管理,织密筑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完善电梯安全追溯体系。深化司法便民创建工作,提升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治理能力。加强社区工作者薪酬经费保障,推动开展新一轮社区综合提升行动,支持提升社区人居环境、配套设施、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投入4.3亿元,实施韧性城市综合保障能力建设工程,加快消防场站建设和设施设备提升,不断完善城市应急救援体系。

  5.着力提效能、防风险,财政治理不断优化

  一是规范财政收入组织。强化各类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做好制造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重点行业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跟踪服务,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采用市场化方式加快推进停车泊位、地下管网、竞配建房等各类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利用,科学增加组织财政收入的有效途径,持续做大财政收入总量。

  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常态化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深入推动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加强对新出台重大政策和项目的事前绩效评估,加快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从“增量扩面”向“提质增效”转变。优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与机关效能考核挂钩机制,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完善年末结余结转资金清收制度,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加大存量资金统筹盘活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财政管理改革。加快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财务报告、财政监督等核心业务模块深度整合、数据共享。试点预算单位自有资金支付管理改革,推动预算单位资金实行全流程支付电子化管理。优化县(市)区财政经济发展正向激励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激发县域发展动力。建立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和管理制度,加快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巩固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和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实现非税收缴全领域“线上办”、“零跑动”。

  四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工作专班作用,扎实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平衡方案会审工作,推动更多成熟度高、前期手续完备、能够尽快开工的项目入库发行。强化债券资金使用进度常态化督查,压实项目主体责任,协同解决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督促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债券资金闲置沉淀。成立市级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小组,落实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责任,统筹抓好化债和发展工作,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五是防范财政运行风险。深入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等工作,全面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严肃财经纪律执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升市直单位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工作水平,防范预算单位资金支付风险。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责任,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落实县(市)区财政“三保”重点支出预算编制事前审核工作,密切关注基层财政运行动态,确保基层运行不出问题。

  这些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监督指导以及全市上下财税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与此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改革发展仍面临一些突出问题与困难挑战: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基础仍不牢固,而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支出仍需保持一定强度,财政紧平衡状态短期内难以缓解;同时财政资源统筹力度有待加大,财政支出的精准度有待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尚未充分发挥,部分县区债务还.付息和“三保”支出压力依然很大。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二、2024年预算草案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紧扣“四个更大”重要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用好财政政策空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提高政策效果和资金效益,增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全力支持福州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中走在前列。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24年预算编制主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量入为出,统筹资源配置。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大“四”预算以及财政存量资金的统筹力度,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强化政策协同联动发力,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2.坚持“三保”优先,防范运行风险。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最优先位置,筑牢兜实基层“三保”。落实政府偿债责任,用好管好债券资金,加大债务化解力度,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

  3.坚持厉行节约,保障重点支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把牢资产配置、政府采购等关口,坚持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切实保障中央和省市重大战略、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等支出需求。

  4.坚持绩效导向,提高资金效能。建立健全预算评审和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强化绩效评价、审计财会监督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相衔接,完善预算项目全过程管理,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上述原则,2024年财政预算安排如下:

  (一)2024年全市代编和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1.全市代编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61.16亿元,增长6.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1.78亿元,增长5.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122.5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9.56亿元、调入资金64.48亿元,全市收入合计1028.34亿元。扣除应上解省级支出88.92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亿元、调出资金6亿元,相应安排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25.42亿元。

  2.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97.55亿元,增长6.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6.36亿元,增长5.0%,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67.56亿元、县区上解收入41.9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0亿元、调入资金2.08亿元,收入合计377.92亿元。扣除应上解省级支出88.92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2亿元、调出资金5亿元、补助县区支出53.92亿元,安排市本级支出228.8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72.89亿元,增长73.2%,加上调入资金17.6亿元,收入合计890.49亿元。扣除应上解省级支出2.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2亿元、调出资金50.68亿元,相应安排全市支出785.21亿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4.4亿元,增长54.9%,加上调入资金17.6亿元,收入合计562亿元。扣除应上解省级支出1.5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2.4亿元、补助县区支出7.48亿元,安排市本级支出520.6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8.89亿元,下降26.7%,主要是平潭2023年一次性收入增加,形成高基数。加上年超收结转0.15亿元,扣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2.41亿元(其中大部分为平潭调入)后,安排支出6.63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80亿元,增长10.9%,主要是预计2023年企业利润上缴基数高于上年,相应增加2024年上缴收入。加上年超收结转0.15亿元,扣除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8亿元后,安排支出4.87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84.94亿元(不含工伤保险,2024年改为省级统筹,下同),同比增长5.2%,安排支出259.99亿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3.35亿元,同比增长5.2%,安排支出184.97亿元。

  (五)2024年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1.聚焦积蓄现代产业动能,推动经济更高质量发展,安排17.12亿元

  深入开展“工业提振”三年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促进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应用,深化制造业技术改造,加快培育新一代光电、自主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积极融入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建设东南数字经济产业基地。加快推进福州海洋研究院建设,支持打造海洋工程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福州(连江)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进企业应用绿色技术,创建绿色工厂。落实财政促消费扩内需政策,全力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创建工作,优化提升“1+9”重点片区消费业态。

  2.聚焦强化创新要素支撑,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安排15.33亿元

  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加速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优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管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加大对科技研发平台扶持力度,健全完善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攻关机制,支持开展关键核心领域重大技术攻关行动。发挥“好年华聚福州”引才品牌优势,落实各项人才奖励政策,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引进培养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

  3.聚焦增强综合承载能力,持续提升区域发展能级,安排222.34亿元

  继续做好强农惠农政策资金保障,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深化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支持优化市政路网布局,提升改造尤溪洲南立交、北兴路道路、金山大道等项目,加快东西、南北向快速进出城通道建设。推进地铁4号线后通段、滨海快线、2号线东延线、6号线东调段等线路建设,加快形成轨道交通主网络。推动新区新城建设,加快推进机场第二高速、滨海新城高速一期、G228国道滨海风景道、师大附小滨海校区等项目建设,促进新区产城人融合发展。

  4.聚焦保障改善基本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安排资金404.80亿元

  持续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5所、中小学15所,新增公办园学位4890个、义务教育学位1.2万个。加快建成滨海新城综合医院二期、市中医院五四北分院,启动建设市第一总医院老年病院区、鼓山院区。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700元提高至740元。全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兜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支持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推进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市文化馆新馆、市少儿图书馆新馆、市科技馆新馆开馆。落实全民健身工作计划,广泛开展群众性赛事活动。

  5.聚焦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安排44.36亿元

  优化调整城区空气监测站点布局,开工建设闽江口琅岐环境空气超级监测站。持续推进全域治水,加强重点河段和中小河流防洪治理,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提升改造市政污水、雨水管网设施。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新建、提升一批垃圾转运处理设施设备,深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开展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实现海漂垃圾分布密度逐年下降。完善湿地保护修复各项措施,争创国际湿地城市。

  6.聚焦维护城市安全稳定,开创共建共享治理格局,安排8.21亿元

  深化“数字公安”建设,提高智慧交通管理水平和公共安全防范预警能力,优化基层网格治理效能。深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严防严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深入开展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完善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系统,优化联排联调机制,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开展无障碍设施改造工作,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

 

  三、认真做好2024年财政管理改革工作

  围绕上述指导思想、编制原则和工作安排,我们将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加强财政科学管理,保持适当支出强度,坚持过紧日子,优化支出结构,把同样的钱花出更大的成效。

  (一)突出重点导向,优化财政政策供给

  聚焦“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两国双园”以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重要工作部署,开展前瞻性研究谋划,争取上级财税政策支持,推进重大政策和预算安排紧密衔接,提升财政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突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精准落实各项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政策,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加强财政政策与产业、金融、科技、人才等政策的协同配合,盯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施策,积极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加强财政直达资金管理,推动财政政策精准滴灌、快速落地。

  (二)突出能力导向,强化财政资源统筹

  加强公共财政资源综合管理,加大存量资产统筹盘活力度,推进自有财力与上级补助、财政拨款收入和非财政拨款收入等各类资金协同发力。树立“财政+”思维,创新财政投入模式,综合运用专项债券、投资基金、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工具,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形成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强重大决策部署和战略任务财力保障,切实满足基本民生、科技创新、扩大内需、产业升级、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

  (三)突出绩效导向,提高财政支出效益

  坚持节俭办一切事业,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快构建节约型行政运行保障体系。有序开展预算评审工作,持续深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抓好事前评估、事中监控和事后评价,做深做实重点绩效评价,加大对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绩效评价力度。推进跨年度项目预算平衡,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及预算管理要求等,合理测算分年度资金需求。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严控既养人员又买服务的重复支出。

  (四)突出目标导向,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积极对接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优化市与县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完善市与县区转移支付机制,加快转移支付下达。推进预算指标核算管理改革,完整反映预算资金流向,实施预算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化国有资。经营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坚持“三保”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加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监测评价,优化库款调度保障,坚决守住财政安全运行底线。

  (五)突出问题导向,加大财会监督力度

  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积极配合市人大做好预算审查监督,支持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延伸。夯实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拓展财会监督深度广度。加强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政府投资会计核算。严格政府债务限额和预算管理,动态监测债务全流程运行情况。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和财经秩序整顿,推动财政更可持续、更高质量发展。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指导监督,奋楫扬帆、笃行不怠,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财政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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