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经2024年10月28日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开。
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今年以来,受房地产市场影响,我市土地出让未达预期,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情况低于年初预算设定的目标,加上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等因素,预算收支发生较大变化,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对年初收支预算进行调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及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分配方案如下: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全年完成419.4亿元,为年初预算544.4亿元的77.0%,主要系土地出让收入短收。据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减125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减125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按照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原则,从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相应减少125亿元,动用土地出让收入上年超收27.29亿元以及多争取再融资债券腾出的还本资金18.92亿元弥补短收后,政府性基金支出压减78.79亿元,相应调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城乡社区支出”78.79亿元,其中:土地储备费用38.73亿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10.9亿元,轨道交通建设项目1.7亿元,环境综合整治1.46亿元,水系综合治理1亿元;福州新区征地拆迁补偿12.5亿元,福州新区基础设施建设12.5亿元。
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财政厅已下达全市2024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367.9234亿元(市本级144.8274亿元),近期省里还将发行我市第四批专项债券88.0592亿元(市本级33.2423亿元),并相应下达政府债务限额。据此,下达全市2024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将达到455.9826亿元(包含一般债务17.4957亿元、专项债务438.4869亿元),其中市本级178.0697亿元(包含一般债务2.0263亿元、专项债务176.0434亿元)。
根据规定,新增债券资金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重点聚焦中央、省、市确定的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现对市本级新增债券资金178.0697亿元(一般债券2.0263亿元、专项债券176.0434亿元)分配如下:
(一)新增一般债券
其他市政建设项目2.0263亿元。安排象山隧道拓宽改造工程2.0263亿元。
(二)新增专项债券
截至2024年9月末,市本级新增专项债券142.8011亿元,其中:项目建设专项债128.8868亿元(含新区47.8979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13.9143亿元,用于偿还存量政府债务。近期省里还将发行市本级项目建设专项债33.2423亿元(含新区12.5733亿元)。以上专项债券资金176.0434亿元分配情况如下:
1.市本级建设项目
(1)交通基础设施项目11个、54.3926亿元。安排用于新建铁路(含城际铁路和铁路专用线)、收费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和市域铁路、城市停车场及综合交通枢纽等项目。
(2)农林水利项目2个、1.1125亿元。安排用于水利项目。
(3)社会事业项目15个、13.677亿元。安排用于卫生健康(含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公共卫生设施)、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文化旅游及其他社会事业项目。
(4)城乡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项目4个、2.7015亿元。安排用于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及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
(5)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9个、24.5828亿元。安排用于供排水、城市配电网、地下管线管廊及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
(6)新型基础设施项目6个、4.0565亿元。安排用于市政、公共服务等民生领域信息化项目。
(7)生态环保项目1个、0.216亿元。安排用于城镇污水垃圾收集处理项目。
(8)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2个、0.919亿元。安排用于城中村改造及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2.新区建设项目
新区建设项目33个、60.4712亿元,安排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利、卫生健康、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新型基础设施等项目。
3.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项目
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13.9143亿元,用于偿还三叉街旧改项目5.5854亿元、台屿片区旧改项目0.6亿元、排尾红星周边地块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7.7289亿元。
根据以上分配方案,相应调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63亿元,列“城乡社区支出”科目;调增政府性基金支出176.0434亿元,列“其他支出”科目。
此外,财政部下达我省专项债务限额剩余111亿元及新增下达专项债限额400—600亿元(置换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尚未分配,省里将在第四季度陆续发行并下达资金,市本级预计还可能获得不超过47亿元的额度,其中7亿元用于项目建设,40亿元用于偿还政府存量债务。考虑到临近年末,将第四季度不超过47亿元的额度列入本次预算调整方案,待省下达新增债券额度后,据实对政府性基金支出进行相应调整。
三、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一)债务余额
2024年9月末,全市政府债务限额2664.5368亿元(一般债务571.0798亿元、专项债务2093.457亿元),政府债务余额2530.58亿元(一般债务537.23亿元、专项债务1993.35亿元)。
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279.079亿元(一般债务193.806亿元、专项债务1085.273亿元),政府债务余额1208.94亿元(一般债务184.84亿元、专项债务1024.1亿元)。债务余额严格控制在核定的限额内。
(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
2024年,全市法定债务到期本息共计315.75亿元,其中到期本金240.48亿元、应付利息75.27亿元。扣除发行再融资债券206.17亿元,需由相关项目收入和动用财力偿还109.58亿元。
市本级法定债务到期本息共计172.15亿元,其中到期本金134.35亿元、应付利息37.8亿元。扣除发行再融资债券120.87亿元,需由相关项目收入和动用财力偿还51.28亿元。
四、市本级收支预算调整
根据本次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以及新增政府债券资金分配方案,2024年预算作如下调整: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30.9021亿元,调增2.0263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调整为419.4亿元,调减125亿元;支出预算调整为617.8717亿元,调增97.253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