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财政直达资金第一时间下达市县基层
为更好落实财政资金直达机制,进一步加快基层直达资金使用,按照中央财政直达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市在收到上级财政调拨的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后,及时转调县(市)区,确保直达资金及时拨付,提高资金效率。
截至4月底,2021年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我市共调拨七批,总额26.0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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