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达54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40个村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
我市下达2025 年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市级配套资金5413.7万元,支持40 个村开展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工作,重点用于支持乡村产业振兴、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公共服务短板、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保护传承乡村特色文化、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
我省在2020-2023年成功实施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继续实施新一轮示范创建,在全省范围年全省累计创建示范乡镇200 内组织实施“百镇千村示范、个、示范村250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