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福建省政府在财政部核定额度内发行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18〕14号)精神,现将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新增债券资金分配方案以及预算收支变化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财政厅下达福州市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999.63亿元,其中市本级509.39亿元。与2017年债务限额相比,2018年全市新增债务限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49.13亿元,其中市本级77.22亿元。
二、市本级新增债券分配方案
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18年新增债券资金149.13亿元,其中市本级77.22亿元。按照有关规定,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除已有确定用途外,优先保障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精准扶贫、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经济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农村公路、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建设领域。市本级新增债券资金中省里已明确使用方向的有:土地收储专项债券40亿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20亿元、福州新区建设专项债券8亿元和铁路沿线地区建设专项债券5亿元;未明确使用方向的为一般债券4.22亿元。
根据省确定的2018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范围,结合我市实际,对市本级新增债券资金77.22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22亿元,普通专项债券13亿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20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40亿元),拟分配如下:
(一)一般债券4.22亿元分配方案
拟安排2.22亿元用于道庆洲过江通道工程、安排2亿元用于新店外环西段道路。
(二)普通专项债券13亿元分配方案
1.福州新区建设8亿元,拟安排3亿元用于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开发公司蓝园启动区填方项目(转贷福清市)、安排5亿元用于福泉高速公路连接线拓宽改造工程。
2.铁路沿线地区建设5亿元,拟安排3.5亿元用于机场二期建设工程、安排1.5亿元用于福厦高铁福州南站房扩建工程。
(三)土地储备专项债券40亿元分配方案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是专项用于土地储备费用,拟安排12亿元用于后屿片及周边地块旧屋区改造项目(地块一)、安排5亿元用于后屿片及周边地块旧屋区改造项目(地块二)、安排8亿元用于南方建材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二(茶会村)、安排6亿元用于前屿村及周边地块旧屋区改造项目、安排6亿元用于后浦村及周边旧改项目、安排3亿元用于麦浦综合开发用地项目(金山工业区二期)。
(四)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20亿元分配方案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是专项用于棚户区改造支出,拟安排9亿元用于郭宅周边旧屋区改造(跃进新城及周边旧改一、二期)项目、安排7亿元用于江边村旧改项目、安排4亿元用于公建3#旧改(二期)项目。
三、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分配方案,2018年市本级预算作如下调整:
(一)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力240亿元,加上新增一般债券4.22亿元,财力调整为244.22亿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4.22亿元,列入“212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支出预算调整为244.22亿元。
(二)年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529.56亿元,加上新增专项债券73亿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73亿元,列入“212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支出预算调整为602.56亿元。
特提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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