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为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更好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财政部对新增债券额度进行改革,采取提前与分次下达方式。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19〕1号)精神,现将市本级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分配方案以及预算收支变化情况报告如下:
一、省提前下达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限额情况
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19〕1号)提前下达我市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新增债券)129.34亿元,其中市本级76.6亿元。按照规定,新增债券资金应重点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精准脱贫、经济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重大水利工程、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
二、市本级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省里确定的2019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范围,结合我市实际,对市本级新增债券资金76.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6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72亿元),拟分配如下:
(一)一般债券4.6亿元分配方案
拟安排2.3亿元用于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安排1.6亿元用于道庆洲过江通道工程、安排0.7亿元用于洪山桥至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洪山桥至三环路段)。
(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72亿元分配方案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是专项用于土地储备费用,拟安排15亿元用于厚峰收储地块一、二、三项目;安排15亿元用于鼓山大桥连接线南侧地块一A地块、鼓山大桥南连接线周边旧屋区改造一期和二期A地块;安排14亿元用于后屿片周边地块旧屋区改造项目;安排10亿元用于郭宅二、三期项目;安排8亿元用于岳峰村旧屋区改造项目(塔头新区七期、鞋服小区);安排6亿元用于井店村及周边地块旧屋区改造项目一;安排4亿元用于樟岚收储地块一、二项目。
三、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上述分配方案,2019年市本级预算作如下调整:
1.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力227亿元,加上新增一般债券4.6亿元,财力调整为231.6亿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4.6亿元,列入“212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支出预算调整为231.6亿元。
2.年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664.11亿元,加上新增专项债券72亿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72亿元,列入“212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支出预算调整为736.11亿元。
特提请审议。
部门网站
县(市)区网站
中央部门网站
各省(市)政府网站
网站标识码:3501000001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851 闽ICP备11009988号
Copyright 2009 福州市人民政府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