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今年,为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更好发挥积极的财政政策作用,财政部对新增债券额度进行改革,采取提前与分次下达方式。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部分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19〕1号)、《关于下达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闽财债管〔2019〕20号)精神,现将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分配方案以及预算收支变化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
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省财政厅下达福州市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233.97亿元,其中市本级641.29亿元。与2018年债务限额相比,2019年全市新增债务限额(新增债券)234.35亿元,其中市本级131.9亿元。
二、市本级2019年第二批新增债券资金分配方案
今年,省财政厅下达市本级全年新增政府债券131.9亿元,其中年初提前下达的新增债券76.6亿元分配方案已按照规定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市本级第二批新增债券55.3亿元(全部为专项债券,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中:收费公路专项债券37.5亿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7.8亿元)进行分配。根据省里规定2019年新增债券资金应重点用于精准脱贫、经济结构调整、棚户区改造、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重大水利工程、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对市本级第二批新增债券55.3亿元,拟分配如下:
(一)收费公路专项债券37.5亿元分配方案
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专项用于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建设,拟安排14.5亿元用于福州绕城公路东南段项目、安排13亿元用于长乐前塘至福清庄前高速公路项目、安排10亿元用于莆炎高速公路永泰梧桐至尤溪中仙福州段项目。
(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17.8亿元分配方案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专项用于土地储备费用,拟安排5亿元用于后屿片周边地块旧屋区改造项目;安排4.8亿元用于郭宅二、三期项目;安排4.24亿元用于国际教育城(天大校区及周边配套)项目;安排3.76亿元用于滨海新城CBD中央商务区及周边配套项目。
三、市本级2019年提前下达债券使用项目调整方案
年初提前下达的新增债券中原计划安排6亿元用于井店村及周边地块旧屋区改造项目,由于该项目目前不具备收储条件,暂停启动收储,拟调整用于岳峰村旧屋区改造项目(塔头新区七期、鞋服小区)。
四、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
(一)根据上述分配方案,第二批新增债券资金预算作如下调整: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增加新增专项债券55.3亿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55.3亿元,其中37.5亿元列入“214交通运输支出”科目、17.8亿元列入“212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支出预算调整为791.41亿元。
(二)市本级2019年全年预算作如下调整:
1.年初一般公共预算财力227亿元,加上新增一般债券4.6亿元,财力调整为231.6亿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4.6亿元,列入“212城乡社区支出”科目,支出预算调整为231.6亿元。
2.年初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664.11亿元,加上新增专项债券127.3亿元,相应增加安排支出127.3亿元,其中89.8亿元列入“212城乡社区支出”科目、37.5亿元列入“214交通运输支出”科目,支出预算调整为791.41亿元。
特提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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