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预算安排和我市脱贫脱贫攻坚任务,2018年上半年我市已下达市级专项扶贫资金3850万元。资金重点用于扶贫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老区建设、巩固稳定脱贫、扶贫济困春风行动等。
扶持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为扶持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启动资金补助及贷款贴息。
扶持老区建设专项资金800万元,主要用于补助老区贫困村、薄弱村、“空壳村”等基础设施建设。
稳定脱贫与扶贫经费640万元,用于开展第六轮32个扶贫开发重点村整村推进帮扶工作。
扶贫济困春风行动410万元,用于补助2017年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生产,进一步增强 扶持对象“造血功能”,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这些资金的及时、有序下达,对正在实施的脱贫攻坚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形成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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