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403-0100-2022-0000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
- 成文日期:2022-01-20
- 标 题: 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简介
- 发文字号: 无
- 发布日期:2022-01-20
- 有 效 性: 有效
根据《关于福州市地震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榕委编[2011]126号)精神,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是市政府领导的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相当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编制和实施福州市防震减灾规划,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工作,负责起草有关防震减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立地震监测预测工作体系。按照全国、全省地震监测台网(站)建设规划,负责统一规划全市地震台网(站)及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全市地震监测预测方案并组织实施;管理市数字地震台网中心;强化震情跟踪;做好地震监测台网(站)和群测群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
(三)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预测;拟定本行政区域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指导、协助和督促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等工作。
(四)承担福州市人民政府抗震减灾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震情和灾情速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组织推广地震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的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建和培训市地震紧急救援队伍;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系统。
(六)协助省地震局开展水库、台湾海峡地震的监测和研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地震次生灾害。协同有关部门共同管理人工地震爆破工作。
(七)承担全市防震减灾有关执法工作。负责地震行业质量与技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监督;管理地震计量工作。
(八)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和管理与防震减灾事业有关的学会、协会工作。
(九)指导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内设3个职能处(室),办公室、监测应急处、震防法规处,规格为相当正科级。
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五号楼12层,事业编制17名,现有人员14名。下属福州市数字地震台网中心,事业编制6名,现有人员6名。
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现任领导:
主任:吴红城
副主任:林正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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