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州市地震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当前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工作及权责清单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强化制度建设,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一、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以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
深入解读政策,推进政策阳光透明执行。结合实际,及时准确解读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防震减灾相关政策。完善政策公开及解读的内部管理规定,加强舆情研判,针对误导和不实信息,客观及时、有说服力地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责任处室:办公室、震防法规处)
强化权责清单网上公开。继续推进权责清单公开,通过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开权责清单,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处室:震防法规处)
强化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应及时公开。(责任处室:办公室、相关业务处室)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继续推进建设工程“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机制,明确监督检查事项、对象、依据,规范防震减灾监管行为,依法公开监督检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和查处情况,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责任处室:震防法规处)
(二)加大重点工作领域公开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决算报表、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责任处室:办公室)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推进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责任处室:办公室、相关处室)
(三)加强政策解读
聚焦防震减灾重大工作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结合实际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出台重要政策或专业性较强的地震法规时,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同时,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多种形式进行通俗化解读。(责任处室:办公室、相关处室)
(四)强化重大突发事件舆情回应
进一步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遇有重大突发事件,主要负责人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责任处室:办公室,相关处室)
二、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配合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
贯彻落实《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整合信息系统,向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政务数据。(责任处室:办公室、相关处室)
三、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六)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
统筹运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渠道,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完善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依法主动公开,满足社会公众的不同需求。(责任处室:办公室)
(七)配合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
按照“领域、行业、部门、主题、服务”等多维度的数据主题分类整理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建设。(责任处室:办公室)
(八)配合做好政务热线电话工作
继续贯彻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配合做好12345热线电话工作。(责任处室:办公室)
(九)加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工作
落实《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继续推进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工作,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政府信息送交工作。(责任处室:办公室)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对照新要求全面梳理主动公开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
(十一)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十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严格落实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责任处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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