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403-3000-2023-00001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
- 成文日期:2023-01-06
- 标 题: 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关于报送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函
- 发文字号: 榕防震函〔2023〕1号
- 发布日期:2023-01-11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关于报送2022年政府信息
公开年度报告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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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中心编制完成了《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现予报送。
专此函达
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
2023年1月6日
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的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福州地震信息服务”微信公众号查阅。本单位联系方式: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五号楼12层福州市防震减灾中心;邮编:350007;电话:0591-8396147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中心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准确地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为着力点,积极推动防震减灾工作开展,为公众提供所需的各项服务。
1.完善组织架构,多渠道公开信息。落实《福建省政府信息查阅场所管理办法》,并按实际情况明确了部门间的职责分工,完善了工作细则,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各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由办公室安排专人做好“中国·福州”网站“防震减灾”专栏、“福州地震信息服务”微信公众平台等公开平台维护和日常信息更新发布工作。强化公众服务和交流互动工作,对于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问题,第一时间开展信息的审查答复,并通过12345平台、“数字城管”和依申请平台及时反馈。
2.强化政策解读,推动政务公开。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抖音、地铁、公交移动频道、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形式,注重融媒体的拓展运用,及时准确解读防震减灾相关政策,宣传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和“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时段,联合应急局、教育局、市属新闻媒体等开展了一系列各具特色的线上线下科普宣传活动。一是举办福州市第二届防灾减灾科普讲解大赛。二是联合福州广播电视台开展线上广播情景剧活动。三是多渠道播放系列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内容和动漫片。四是开展“防震减灾我先行——纪念唐山地震46周年”主题活动。五是联合福州日报社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有奖问答。通过上述活动扩大了防震减灾宣教工作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丰富宣传活动,助力普法工作。一是根据市司法局要求制定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计划,向福州市市属新闻媒体报送了2篇《法治福州·“谁执法谁普法”》专栏宣传稿。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福州市防震减灾专栏向市民宣传福州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基本情况表。三是派员到金山中学、群众路小学、晋安区机关幼儿园、晋安新秀社区等地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讲座和应急演练活动,全年共计60多场。
4.着眼震情信息,多种渠道发布。2022年,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地震信息,每月定期通过网站“监测运行”专栏公布闽台地震统计数据和对我市影响较大的地震信息。制定并完善了“福州市有感地震应对流程”,进一步强化了地震系统舆情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地震预警信息专用接收终端建设,截至12月31日,全市共安装了3058套,较去年增长了31套,我中心多措并举落实提高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终端在线率。
(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我中心作为二级财务单位,按要求由一级单位一并公开预决算情况。二是贯彻执行我中心的新闻发布管理办法、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等配套制度。每季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三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认真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建立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真实性、时效性。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执行保密规定等情况进行审查。
(三)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2022年我中心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协调,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2022年度我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100%全文电子化。通过“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市档案局查阅等便民渠道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机构职能、办事程序,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地震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行政许可、工作动态、震情通告、地震应急共7类。
2022年,我中心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
2022年,我中心未发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做好政府信息管理,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一是持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水平。我中心在市政府网站设有防震减灾专栏,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政务微博、“福州地震信息服务”微信公众平台等及时正常运作,第一时间发布权威声音,为公众提供所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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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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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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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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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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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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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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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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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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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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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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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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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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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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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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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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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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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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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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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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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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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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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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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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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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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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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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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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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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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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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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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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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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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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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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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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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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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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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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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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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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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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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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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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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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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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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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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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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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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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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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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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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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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中心的信息公开存在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公开内容的丰富性仍然存在不足,同群众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在2023年,我中心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充分发挥“中国·福州”网站“防震减灾”专栏及“福州地震信息服务”微信公众号的作用,及时准确向社会大众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也要积极参与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负责人员的工作水平及思想认识,确保公开信息内容能满足群众的各项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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