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污水管网完善提升一期工程第3标段(施工)-变更公告

日期:2024-02-08 00:00 来源:本网
| | | |
福州市污水管网完善提升一期工程第3标段(施工)
答疑纪要及澄清说明
招标编号:E3501000102802114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福州市污水管网完善提升一期工程第3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有关问题答疑、澄清、补充如下:
 
1、问:简易评标,控制价500多万为什么要二级市政资质和一建?
答:本招标项目规模为:连坂1#泵站改造后规模12.0万m³/d。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规定,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10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工程,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15 万吨/日以下的污水泵站工程;根据《关于印发《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规定,日处理量≥5万吨的泵站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为大型,大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由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
2、本招标项目标段的招标内容更改为“招标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本招标项目标段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第34.2.11条款内容更改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我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以下简称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即日起可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我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我部不予受理。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外省企业应附上其企业资质在投标时仍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
4、本招标项目标段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中的内容更改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参与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定进入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有效投标人名单(即被否决投标的名单、未进入评审的名单不得参加本标段项目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并由招标人当场公布有效投标人名单及其对应的号码。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一个号码,抽到的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5、因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变更导致需重新上传新的招标文件(zbf格式)。请各投标人及时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本答疑纪要及澄清说明的附件中免费下载新的招标文件(zbf格式)、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软件格式(含xml格式、Excel格式),并采用更改后的招标文件(zbf格式)、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及澄清说明”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2月8日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