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2024-05号地块一期、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变更公告

日期:2024-07-02 00:00 来源: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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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2024-05号地块一期、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3501040102802032001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1040102802032001《宗地2024-05号地块一期、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修改、补充:
一、补充通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2.4条款修改为:“2.4建设规模:建筑用地面积44012平方米,居住商业综合用地(R2_B1),容积率1.0以上、3.0以下(其中计容商业建筑面积不多于3500平方米),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高度100米以下(同时满足义序机场限高要求,其中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主要建筑面积:132036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住宅、商业。本项目总建筑面积(含不计容建筑面积)为175575.20平方米,拟分两期建设,暂定一期建筑面积82064㎡,二期建筑面积93511㎡。建筑高度100米以下,其中涉及80米以上住宅建筑,层数为28层以上”。
2.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3条款①修改为:“①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设计单位或监理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须知前附表1.4.1/1.11条款号中第5点做相应修改。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企业类似业绩评分标准”中监理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监理任务一方)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中的住宅工程,等级为一级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业绩(监理项目业绩按照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中“工程类别”、“等级”标准确定)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2分。”修改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监理任务一方)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等级为一级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业绩(监理项目业绩按照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中“工程类别”、“等级”标准确定)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本项满分2分。”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中监理团队实力中“具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中的住宅工程,等级为一级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业绩的,得0.5分”修改为:“具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等级为一级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业绩的,得0.5分”。
 
 
招标人:福州新榕筑业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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