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江师专旗山校区一期修缮改造工程(提升大学城城市景观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日期:2024-07-03 00:00 来源: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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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师专旗山校区一期修缮改造工程(提升大学城城市景观改造项目)答疑
招标项目编号:E3501910102002001001
 
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闽江师专旗山校区一期修缮改造工程(提升大学城城市景观改造项目)”(招标编号:E3501910102002001001)答疑如下:
问1:资格文件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4)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中,“允许免缴投标保证金第...种情形”,请问如何填写。
回复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按照招标公告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及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23项18.1/18.2.1条款的相关规定执行。投标人需自行判断本单位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免缴投标保证金范围。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⑥C”或“⑦”均可。
问2:投标须知前附表34.2.1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在岗证明材料。请问免缴投标保证金的企业是否无需提供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在岗证明材料?
回复2: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无需提供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在岗证明材料,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若有)仍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岗证明材料。
问3: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请问“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中应填写第几种情形?
回复3:详见问1回复。
本答疑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答疑纪要文件为准。
 
招   标   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然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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