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公安厅"小柳景苑"空置公产房第三期装修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日期:2024-07-05 00:00 来源: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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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公安厅"小柳景苑"空置公产房第三期装修项目
(施工)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020102802021001
各潜在投标人:
福建省公安厅"小柳景苑"空置公产房第三期装修项目(施工)(招标编号:E3501020102802021001)补充通知具体如下:
1、招标文件第2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1款中“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90天止”修改为:“履约担保期限: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28 日止。”
2、招标文件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3.7款中“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天止”修改为:“履约担保期限: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28 日止。”
3、本项目招投标监督机构联系电话统一修改为:0591-87822105。
   
本补充通知作为福建省公安厅"小柳景苑"空置公产房第三期装修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公安厅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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