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洪第二污水厂(一期)项目(中部污水处理厂)(监理)-变更公告
本答疑纪要作为元洪第二污水厂(一期)项目(中部污水处理厂)(监理)(招标编号:E3501810102802247003)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为准。
1、问题:本项目污水管径最大多少米?
答:本项目建设尾水管道,总长3.985千米, 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钢管,管径为DN1200~DN1400。
2、问题: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投标文件格式P124-125页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是按“30000元”还是“0元”填写,请确认。
答:按30000元填写。
3、问题:招标文件P17页项号48“10、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实力、管理水平,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增派管理人员,但费用不另增加”,P80页9.2.7“人员配备应满足后期备案要求,若不满足,监理单位应无条件增加人员至满足备案要求为止”。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问题:招标文件P18页项号48、17,P76页5.3(3)“…如施工工期延误,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
答:①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8,11条中17、修改为:17、若政策性调整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规模减小或扩大,则监理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招标人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监理人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
②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5.支付中5.3 支付酬金。“(3)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合同价等于中标价。竣工结算时,以经甲方委托的结算审核部门审核确定的监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结算总价作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但约定的系数及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取费标准下浮 50%计算的约定不变。若政策性调整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规模减小或扩大,则监理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甲方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如施工工期延误,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所有款项由监理人提供请款函等计价材料,材料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由委托人支付款项。付款时,监理人须按委托人要求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所有付款资金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若因审批拨付款项延迟,导致进度款支付相应延迟,委托人不承担相关责任。工程竣工前,业主向监理人的所有支付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监理人不得将本工程资金挪作他用,委托人有权对本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月支付,直至监理人改正为止。注:(1)监理酬金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同期工程款支付比例。”修改为“(3)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合同价等于中标价。竣工结算时,以经甲方委托的结算审核部门审核确定的监理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结算总价作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但约定的系数及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 号文取费标准下浮 50%计算的约定不变。若政策性调整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规模减小或扩大,则监理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甲方不另外承担违约责任;如因监理人原因造成施工工期延误,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甲方不另行支付其他补偿费用及奖励金。所有款项由监理人提供请款函等计价材料,材料经委托人审核确认后,由委托人支付款项。付款时,监理人须按委托人要求提供等额的增值税发票。所有付款资金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若因审批拨付款项延迟,导致进度款支付相应延迟,委托人不承担相关责任。工程竣工前,业主向监理人的所有支付应为本工程的专款专用资金,监理人不得将本工程资金挪作他用,委托人有权对本工程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承包人限期改正,否则,将终止月支付,直至监理人改正为止。注:(1)监理酬金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同期工程款支付比例。”
5、问题:招标文件P73页2.1.2(29),本项目监理包含“缺陷责任期”。
答: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63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6、问题:招标文件P73页2.1.2(39)“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确保监理人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确保监理人有足够强的监理技术力量,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聘请专家(1~2 名)或聘请专业机构开展下列工作”。
答: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的第(39)条修正为:(39)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确保监理人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充分发挥作用,确保监理人有足够强的监理技术力量开展下列工作:
①对重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与安全技术进行监理业务培训与指导,协助建立或改进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②协助项目监理部对项目中使用的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进行理论与实践的业务指导。③协助项目监理部组织开展对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与安全的巡检,以及考核评比等工作。④协助项目监理部对工程施工中有关试验检测项目的施工自检及第三方检验的监督与管理。
7、问题:招标文件P79页9.2.2中的4.2.3,P79-80页9.2.4中的6.2.2、6.2.3、6.2.5、6.2.6。
建议按2012年版监理合同范本“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执行。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9.2.2条款及9.2.4 条规定。
8、问题:招标文件P80页9.2.5“…监理人必须在委托人要求时限内完成监理合同签订并配合完成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否则导致工期延误…”。
理由:按闽建建【2018】36号文一、简化施工许可审批流程“(二)取消合同和人员备案。取消施工许可要件中的施工、监理合同和人员备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中登记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基本信息,登记的信息应符合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且不得低于配备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2)…”现阶段人员信息登记需要凭施工许可证号才可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进行登记。
答:招标文件P80页9.2.5“…监理人必须在委托人要求时限内完成监理合同签订并配合完成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否则导致工期延误…”修改为:“9.2.5 签订监理合同前,监理人须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人员名单报送委托人备案,监理人应对相关人员的资质业绩真实性负责。监理人必须在委托人要求时限内完成监理合同签订并配合完成施工许可证等开工手续,若因监理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监理人应与施工单位同责同罚。”
9、问题:招标文件P82页9.3.1序号5“未经委托人书面批准,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中任职”,此处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不包含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吧?
理由:按目前省建设厅闽建建〔2018〕37号文《关于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备案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附件2注3“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的土建类、市政公用工程的市政工程类,以专监培训岗位证书为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只能在一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其他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同一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最多可在三个在建监理合同项目上从业。”。建议:按省厅文件执行,同意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福州区域内兼职。
答: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P82页9.3.1表格中序号5修正为:“未经委托人书面批准,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含机电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其他项目中任职”。
10、问题:招标文件P86页9.3.5“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控制”理由:按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为进度、质量、投资三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
建议:将“安全及文明施工控制”修改为“安全生产管理”。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1、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48项11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10、条投标人应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 号)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未按该文件执行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大禹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