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南通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施工)-变更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19003
各投标人:
2023年度南通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期)(施工)答疑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员:3人;(4)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社保凭证中、需附上拟派出的1名安全员,是否有误,请明确
答:详见“二、补充通知部分”第4条。
2.请招标代理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根据闽建筑〔2022〕3号可以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供投标人参考。请代理明确?
答:本项目不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3.招标文件PDF格式第25页中34.2.2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拟派出的1名安全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扫描件及其社保凭证,社保凭证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标文件中条款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与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3.1.8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安全员:3人,前后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详见“二、补充通知部分”第4条。
4.请问:须知34.2.22要求安全员1人,但评标办法要求3名安全员,然后资格文件其他资料要求1名安全员,请说明一共要多少名安全员?
答:详见“二、补充通知部分”第4条。
5.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在投标时是否可以不用提供,待中标后或者中标候选时再提供,亦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向发包人申请?请勿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等材料投标人可以选择中标后或中标候选再行提供,投标阶段可以不提供。
6.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答: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7.分公司社保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请明确回复是或否,谢谢!
答: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8.请招标代理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根据闽建筑〔2022〕3号可以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供投标人参考
答:本项目不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9.为什么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形式除了担保,其他都可以?闽建筑【2020】8号第三条第四点“任何单位不得指定或限定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明明平台上有推行担保机构,凭什么不让申请?
答:详见“二、补充通知部分”第1~3条。
10.请招标人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答:本项目不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11.专用合同条款,本项目土石方出现缺方的,承包人自行购买相关费用均包括在合同总价中。疑问: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土石方出现缺方的应当按实结算。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12.专用合同条款,承包人投保工程一切险和劳工险,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投保的和承包人认为必要的险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疑问:不合理,工程一切险及工伤保险等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并承担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13.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土方工程:未加利用的土方按3km包干外弃考虑。疑问:不合理,根据闽建[2024]9号文,土石方运距应当按实结算。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14.请问分公司缴纳的社保是否符合要求?
答: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15.招标文件第 19 页,“(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答疑纪要、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及招标文件中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按照拟投标项目的全部工程内容和招标文件提出的工程技术、质量、工期、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工器具及设备清单等要求,全面综合考虑后,进行报价承诺。中标后,中标人应接受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材料单价、各项费用的取费标准或类别。(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地踏勘后所了解的信息(包括工地位置、工地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充分考虑施工方案的选择、施工机械选择与招标控制价中所考虑的施工方案、施工机械不同而导致的各种费用增减风险,并全面综合考虑后,进行报价承诺,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请问进行报价承诺,是否需出具承诺书?若需要请招标人提供格式模板。
答: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无需提供。
16.招标文件规定“中标后,中标人应接受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材料单价、各项费用的取费标准或类别”,此规定与闽建〔2024〕9 号文“若控制价存在错项或者不符合市场价可按实际情况修正”,请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17.人工费未约定是否调差及调差范围,请按闽建〔2024〕9 号文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18.本项目淤泥、不利于工程填筑的废渣、未加利用的土方外弃,按3km包干结算不再调整,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要求,请修改;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19.顶管及HDPE管材料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请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20.拆除路面碎石垫层套用挖掘机挖石碴定额未乘以拆除路面碎石垫层系数1.8,请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21.旋喷桩等桩基定额默认采用袋装水泥是考虑市政项目环保因素,控制价采用散装水泥因数量庞大,需要考虑储存的临时措施费,请复核;
答: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22.未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分析表,请补充。
答:本项目不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
二、补充通知部分
1.招标公告第6.3条款修改为: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电子担保保函;(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文件中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第2条,修改为: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3.招标文件中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第2条,③修改为:采用电子担保保函,保函格式应采用招标文件第2章提供的《投标保函(独立保函)》格式,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担保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1210102802019003。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4.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34.2.22条修改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中提供拟派出的3名安全员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扫描件及其社保凭证,社保凭证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修改为:2024年11月26日09:30:00。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招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