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社会养老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变更公告

日期:2024-11-12 00:00 来源: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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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社会养老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福州市社会养老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编号:E3501000102802248001)招标,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需要补充通知的事项
1、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招标范围与内容明确为:负责监测项目地下室施工期间基坑支护结构、基坑边坡以及周边环境的变形情况和趋势,及时预报基坑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措施,指导施工。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根据相关规范及设计的要求,进行本项目土体水平位移(测斜)监测、坡顶水平位移监测、坡顶沉降监测、坑中坑沉降位移监测、锚索应力监测、地下水位观测、周边地表沉降监测、邻近建筑物沉降监测、主体结构沉降监测等内容。
2、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修改为“满足相关政策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与整体经济效益”;本项目进度目标修改为“合理安排项目的工作进程,满足相关政策规定与招标文件要求,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统一修改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4、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 年11 月18 日09 时00 分00 秒,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 //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统一调整为“2024年12月4日09时40分00秒”。
6、监督机构联系电话修改为:0591-87822105。
7、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格式明确为:①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8、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时间由中标公示期间更改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9、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式修改为: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满分值(55分)-B×Q
其中:(1)Q为投标报价每偏离本工程评标基准价1%的取值。当ai≤A时,Q=3;当ai>A时,Q=6。(2)投标报价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10、补充监理负责人类似项目认定要求。
(1)“工程业绩”应附上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A.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B.“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C.若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工程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2)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3)通过平台查询的“工程业绩”指标与投标文件所附 “工程业绩”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上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投标文件所附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4)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监理业绩,只以联合体牵头方的业绩予以认定。
(5)“工程业绩”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按照“同类、同等”的指标要求设置。
(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或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的竣工验收信息中,应当标明总监理工程师,且标明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注明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否则,其业绩不计。
10、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3)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认定标准补充:
“类似项目全过程工程服务业绩”特征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协议书标明内容为准,若合同或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未标明“类似项目全过程工程服务业绩”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概算批复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11、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2.2.4(3)中企业信用评价的评分标准修改为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的咨询单位信用分=勘察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1%。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工程设计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②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址:zjt.fujian.gov.cn)每季度公布勘察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55分确定。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工程监理的咨询单位信用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1%。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工程使用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信用综合评价日平均分值(下称“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②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每季度首月10日前公布投标人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行业季度平均分和各类行为的行业季度平均分。③对未参与信用综合评价(即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60分计取。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造价服务的咨询单位信用分=企业年度信用得分×1%。
注:①投标人造价企业年度信用分按福建省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的2023年度企业信用总得分计取。②对未参与信用综合评价(即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人,其企业信用得分以50分计取。说明:企业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如由于投标人名称变更,造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用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商务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③企业信用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第四位及以后不计。
12、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项目管理机构勘察负责人要求修改为:投标人拟派出的勘察负责人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再得1分,本项满分2分。
13、设计费计费基数修改为最终以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或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工程概算造价作为设计费计费基数。支付节点修改为“方案报批通过后,设计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确认后,业主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30%;初步设计及初设概算完成审批并提交发包人后,设计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确认后,业主单位支付合同总额的30%;装修设计(含软装)完成,并对所有施工图和专项设计的审核并出具正式审核意见后,设计人提出申请,经发包人确认后,业主单位支付调整后设计费的30%(在本期设计费支付时,应按审定的工程概算造价作为计费基数对合同总额进行修正调整,对之前支付的设计费进行重新计算,按实调整和支付。支付不足的,在本期补足;超量支付的扣回);工程竣工验收后,由业主单位按约定结算付清设计费。”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州城投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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