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乡村振兴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横一路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日期:2024-11-13 00:00 来源:罗源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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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塔乡村振兴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横一路项目(施工)补充通知(第01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白塔乡村振兴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横一路项目(施工)(招标编号:E3501230102802048001)有关事项答疑并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1、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中的质量员、安全员为1人与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中质量员、安全员: 2 人;不一致,请代理明确质量员、安全员人数
答: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条要求为准。
2、二、投标函附录中的缺陷责任期15.2约定内容填写有误,请明确。
答: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第1项“缺陷责任期”约定内容调整为:“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为24个月。实际竣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以承包人递交经验收通过的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如经整改后验收合格则按整改合格后的日期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未按此条款调整的,视为响应本条款要求,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3、白塔乡村振兴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横一路项目(施工)质疑:请招标代理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根据闽建筑〔2022〕3号可以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供投标人参考。请代理明确?
答: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文件已作为本补充通知附件上传,招标控制价文件内容以此次发布的内容为准。请投标人及时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免费下载。
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选取不到该项目?
答:请投标人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相关人员咨询。
5、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和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中,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资格及人员数量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拟派出人员资格及人员数量。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答疑部分第1条。
6、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临时资质能否参与本项目投标,请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尚无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规定临时二级资质不得承接二级资质业务。
7、招标公告发布的控制价为27295563元,而xml文件控制总价为27303704元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答疑部分第3条。
8、未按闽建〔2024〕9 号文提供《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请补充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答疑部分第3条。
9、未按闽建〔2024〕9 号文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请补充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答疑部分第3条。
二、补充通知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分包”内容调整为:“?允许,允许分包内容:本工程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资质要求:(1)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含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能力等)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2)专业分包人应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3)专业分包人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
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相关内容按此条调整。
2、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第3项“分包”约定内容调整为:“本工程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中标人不得将工程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第三人。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将工程的其他部分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含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能力等)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专业分包人应有从事类似工程经验的管理与技术人员;专业分包人具有(自有或租赁)分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设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未按此条款调整的,视为响应本条款要求,不影响投标文件有效性。
3、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拟分包企业情况表及其相关证件。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罗源县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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