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高中部分教学综合楼(施工)-变更公告

日期:2024-11-15 00:00 来源:长乐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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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高中部分教学综合楼(施工)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8201028021000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高中部分教学综合楼(施工)作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
1. (1)总公司安全员和技术负责人用分公司社保是否可以?(2)分公司社保每月正常申报,但款项未及时被托收,如几个月一次性托收费用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连续缴纳八个月社保?
答:(1)分公司社保可以使用;(2)不符合要求。
2. 控制价XML存在多处空清单,多处特征描述未描述清楚,请招标人完善!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清单控制价已重新上传(详见附件)。请投标人及时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中本界面的附件端口下载最新招标文件以及清单控制价。
3. 根据闽建筑【2020】8号第三条第四点“任何单位不得指定或限定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福建省内其他地区都没限制要开保险还是担保还是银行,而且福州招投标平台保险、担保也上线了那么多家,为什么招标的项目还只能用电子银行。
答: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增加“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
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附件中重新上传的招标文件。
4. 第八条“与招标文件一并公布的招标控制价应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本项目未按规定提供,请补充。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清单控制价已重新上传(详见附件)。请投标人及时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中本界面的附件端口下载最新招标文件以及清单控制价。
5. 本招标文件中材料调差未对钢筋、水泥以外的主要材料的风险承包幅度进行约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件要求,请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6. 招标文件规定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地质原因比如孤石等产生的风险,投标人在报价中自行考虑,后期不再签证。风险划分不合理,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件要求,请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7. 招标清单中的材料存在同材料不同单价情况,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件要求,请复查并修改。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清单控制价已重新上传(详见附件)。请投标人及时
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中本界面的附件端口下载最新招标文件以及清单控制价。
8. 招标清单中的室外工程电缆井没有特征描述,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件要求,请复查并修改。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清单控制价已重新上传(详见附件)。请投标人及时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中本界面的附件端口下载最新招标文件以及清单控制价。
二、补充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更改为“41262629元”。
2.本项目“履约担保期限: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90日止。”修改为“履约担保期限: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28日止。”;“履约担保退还: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90天内无息退还。”修改为“履约担保退还: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28天内无息退还。”。
3.因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变更导致需重新上传新的招标文件(zbf及pdf格式)。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的附件中免费下载新的招标文件(zbf及pdf格式)、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软件格式(含xml格式、Excel格式),并采用更改后的招标文件(zbf格式)、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建省长乐华侨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4 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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