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华侨中学体艺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日期:2024-11-16 00:00 来源: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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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华侨中学体艺综合楼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E3501030102802012003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1030102802012003《福州华侨中学体艺综合楼(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如下:
一、澄清答疑部分
问1:招标公告3.9其他资格要求:④根据榕建筑[2020]35号文,投标人近5年【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具有装配式建筑施工经验。(1)请问招标人装配式建筑施工经验是否需要同时提供竣工和在建的工程?(2)提供的施工经验是民用工程还是房建工程都可以?(3)是否有数量要求?
答:(1)竣工验收合格或仍在建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均可以。(2)应为房屋建筑工程。(3)数量至少为1项。
问2:本项目实行的是模拟清单计价模式,无法导出xml电子文档,无法提供清单ZIP 文件。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中已标价模拟清单(如果有)节点无法上传相关内容。请调整招标文件和上传节点要求。 2.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中已标价模拟清单(如果有)节点无法上传PDF文件。请调整上传节点要求。 3.商务文件中投标函中的③后填写什么,请明确。
答:(1)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上传XML格式清单计价文件,但需要在《商务文件》中“四、其他资料”提供PDF格式的已标价模拟清单,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2)商务文件中投标函中的③后填写“/”或空白(无需填写)均可。
问3: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中的“三、已标价模拟清单(如果有)”上传节点处仅有清单ZIP上传节点,模拟清单无法生成ZIP清单,请代理明确PDF版本的模拟清单上传到哪里,是否上传到商务文件的“四、其他资料”里即可?
答:同问题2回答。
问4:《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中规定的“屋面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0年;室内工程防水设计工作年限不应低于25年;……”为防水设计工作年限,非保修期限,两个是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按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第四十条规定:“(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及国务院第279号令文件精神,防水年限应修改为:“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答: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保修均应满足发包人要求、合同要求。
问5:招标文件约定“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根据闽建筑[2013]29号文规定“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质量保证(保修)金优先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和闽建筑〔2015〕29号文规定“在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活动中,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作为各类工程履约保证。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建筑业企业选择现金以外的其他保证形式。”,因此建议履约担保形式增加工程担保和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
答:详见本纪要“二、修改补充部分”第7点。
问6:闽建筑[2013]29号文规定“履约保证金、预付款保证金、质量保证(保修)金优先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不得强制要求施工企业采用现金形式,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予以约定。”,建议质量保证金增加担保保函形式。
答:按合同专用条款第17.4.1条规定。
问7:专用合同条款第17.3.4 条约定:“进度付款与过程结算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经福州市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且财政资金到位后按17.3.1款约定的方式、比例进行支付。”,以及第17.3.1条付款时间约定:“若因财政审批拨付款项延迟,进度款支付相应延迟,并且发包人免责。” 以上条款有失公平,为助于项目顺利进行,减少因支付延迟而产生的纠纷和争议,建议招标人在合同中新增或修改条款,明确当财审或财政资金不到位导致款项拨付迟延时,发包人是否支付该部分利息以及双方应如何协调处理。
答:本项目为市财政资金,工程款项均以财政拨款为准。
问8:本项目约定“工程预算未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前,经发包人确认后按当月确定的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50%扣除当月的应扣款后, 且不超过中标合同价的50%,金额经福州市财政局批准到位后支付进度款,若承包人逾期提出进度款支付申请,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当期进度款。”,预算审核前进度款支付比例仅为50%,远低于要求的进度款支付比例80%,建议适当提高审核前支付比例。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承包人应及时完成预算编制、复核对数并配合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合同已明确工程预算经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再按完成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的80%多还少补(预算采用分阶段审核时,进度款相应根据分阶段预算审核报告调整支付比例)。
问9:本项目设计工期60 天,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承包人收到发包人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桩基、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15 天内取得桩基施工许可证。上述工期过于仓促,建议适当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部分资金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等上级补助资金。
问10:加分项除项目管理机构《相关负责人配置和BIM 技术人员配置表》相关资料放商务文件其他资料外,其他加分项内容是否放资格文件其他资料中?
答:(1)业绩相关证明资料附在资格文件的《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后面即可;(2)企业资质资格、设计施工一体化相关证明资料附在资格文件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基本情况表(如果有)》相应表格后面即可;(3)项目管理机构《相关负责人配置和 BIM 技术人员配置表》及相关资料应附在商务文件的其他资料后面即可;(4)企业信用评价的相关证明资料附在商务文件的其他资料后面即可。(5)投标人若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有缺漏的,详细评审时,评标委员会将按不利于其相应得分处理。
问11:《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表》是否中标后提供,投标时无需提供?若需提供,放至哪里?
答:投标人的《主要材料设备品牌表》可中标后提供,投标时无需提供。
问12:本项目合同范围中包含三通一平、场地清障、临水临电、市政接驳、开口费用等,但控制价中未计取该部分费用,请补充计取。
答:现场临水临电接驳点前端由发包人提供,现场临水临电接驳点后端由承包人自行负责不单独计取费用;本项目管网仅考虑至建筑红线内,市政接驳及开口费用本项目未考虑。
问13:本项目设置“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拟派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得0.5分;在此基础上,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团队中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可再得0.15分,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团队中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可再得0.15分,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可再得0.2分;本评分项满分1分。上述人员必须1人1岗,不允许兼任。(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人员职称、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进行评分,本评分项满分1分)”为人员加分项,满分1分。设置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团队中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有失客观事实,对项目进展无任何实质性帮助,设置人员加分条件过于苛刻,据了解省内有此项满分人员企业极少,这有失公平,严重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降低条件要求,取消相关人员与设计无关的加分条件,望相关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标。
答:详见本纪要“二、修改补充部分”第6点。
 
二、修改补充部分: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3点的“设计范围”和“施工范围”均增加“原有200米运动场拆除重建(含升旗台、篮球场和四人制足球场等)、攀岩墙、舞蹈教室深化设计、黑板、书包柜及报告厅椅子采购、手摇开窗器、试验室废水处理工程等”;“设计范围”和“施工范围”中原“……、攀岩墙、后黑板、书包柜、……”修改为“……、攀岩墙、黑板、书包柜、……”;上述增加及修改内容,招标文件其余章节内容中涉及设计范围、施工范围内容的均做相应增加。
2、因模拟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及相应编制说明修改,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1)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4点、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第21项和第五章第三节最高投标限价第3点中“最高投标限价”金额,原“139276988元”均修改为“125205891元”。
(2)招标文件的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和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5项中“设计费”金额,原“1728672元”均修改为“1573128元”。
(3)招标文件的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5项和第五章第三节最高投标限价第3点中“暂定金额”,原“6149466元”均修改为“6726682元”。
(4)因本招标项目模拟清单、最高投标限价修改,故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4-11-07)中模拟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及相应编制说明均作废,并以根据本答疑纪要修改后新发布的招标文件中模拟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及相应编制说明为准。
(5)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第五章第二节模拟清单中,原“……调整文件(截止2024年10月31日以前)……”修改为“……调整文件(截止2024年11月14日以前)……”。
(6)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中,原“抽水台班由承包人自行调查测算,按招标时《建筑工程最高限价编制说明》中约定包干考虑。”修改为“施工排水、降水:按40万元计取(包含基坑降水、排水,其余施工期间抽水)。结算时,若实际施工排水、降水等费用超过40万元时,按40万元包干;若实际施工排水、降水等费用低于40万元时,按实际金额计算”。
(7)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中,原“装配式预制构件运距按招标时《建筑工程最高限价编制说明》中约定内容计算。”修改为“钢结构预制构件、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距按60公里计取,若实际运距低于60公里按实结算,高于60公里按60公里包干计算”。
(8)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中,原“本项目场内土方由承包人自行平衡且服从发包人调配,余方(土石方、淤泥、建筑垃圾)场外弃置按招标时《建筑工程最高限价编制说明》中约定内容计取。”修改为“本项目场内土方由承包人自行平衡且服从发包人调配,余方(土石方、泥浆、淤泥)场外弃置运距约定为:土方外运运距按45公里计取,若实际外运运距低于45公里按实结算,高于45公里按45公里包干计算;泥浆、淤泥外运运距按20公里计取,若实际外运运距低于20公里按实结算,高于20公里按20公里包干计算”。
(9)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增加2种材料参考品牌:“攀岩墙:攀岩者、长浩极限、壁虎王”、“多媒体教学系统:希沃、星网锐捷、兴视科”。
3、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7条“质量要求”中,原“……《福建省装配式评价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修改为“……《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三条、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3.1条、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投标函附录”的相应内容做相应修改。
4、招标文件的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项中,原“10.3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中标公示期间,……”修改为“10.3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和“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中关于“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3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须含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1)在工业用地上建设的办公建筑以及其他配套建筑不属于公共建筑。商住楼不属于公共建筑。科教文卫建筑包括科研建筑、教育建筑、文化建筑、卫生建筑、体育建筑。
(2)上述类似工程业绩指标里面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包含非公共建筑工程的建筑面积。
(3)若单个项目同时包含公共建筑和非公共建筑的项目,公共建筑部分应满足本项目要求,且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项目)或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适用于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项目)能查询到公共建筑部分的面积;如查询到的面积无法区分公共建筑部分面积和非公共建筑部分面积的,则视为不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其业绩不计。
(4)工程指标要求是指“建筑面积”。
(5)若地上建筑是独立分开的多幢建筑,地下室建筑(或结构)是相连(即连体地下室,下同)的,则“公共建筑面积”按地上独立分开的公共建筑部分和非公共建筑部分分别单独认定,即“公共建筑面积”以其“地上建筑面积+对应该公共建筑所占地下建筑面积”计算,其地下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原则计算,即按该公共建筑地上建筑面积占连体地下室所有地上建筑总面积的比例分摊计算其地下建筑面积:如:A幢地上建筑面积为1000㎡,B幢地上建筑面积为2000㎡,C幢地上建筑面积为1000㎡,A、B、C三幢建筑为连体地下室,地下建筑总面积为2000㎡,则按上述认定规则计算,A幢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1000㎡+A幢所分摊地下建筑面积500㎡【地下建筑面积=1000/(1000+2000+1000)x2000=500㎡】=1500㎡;以此类推,B幢建筑面积=2000+1000=3000㎡,C幢建筑面积=1000+500=1500㎡。
(6)若地上建筑是通过附属楼或裙楼或连廊等建筑物连接而成的建筑,则“公共建筑面积”按地上各幢公共建筑的主楼建筑面积分别单独计算认定,其中连体地下室、附属楼、裙楼、连廊的建筑面积按地上建筑共同连接的建筑所占比例分摊原则计算该公共建筑其相连接的连体地下室、附属楼、裙楼、连廊所对应的建筑面积;如A、B、C三幢建筑为连体地下室,地上A、C二幢建筑通过连廊连接,连廊建筑面积为200㎡,A幢地上建筑面积为1000㎡,B幢地上建筑面积为2000㎡,C幢地上建筑面积为1000㎡,ABC三幢建筑为连体地下室的地下建筑总面积为2000㎡,则按上述认定规则计算,A幢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1000㎡+A幢所分摊地下建筑面积500㎡【地下建筑面积=1000/(1000+2000+1000)×2000=500㎡】+A幢所分摊连廊建筑面积100㎡【连廊建筑面积=1000/(1000+1000)×200=100㎡】=1600㎡;以此类推,B幢建筑面积=2000+1000=3000㎡,C幢建筑面积=1000+500+100=1600㎡。
6、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1项项目管理机构中“拟派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得0.5分;在此基础上,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团队中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可再得0.15分,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团队中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可再得0.15分,设计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可再得0.2分;本评分项满分1分。上述人员必须1人1岗,不允许兼任。(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人员职称、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进行评分,本评分项满分1分)”修改为:“拟派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得0.5分;在此基础上,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造价负责人(设计人员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上述人员中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高级工程师或享受教授,研究员待遇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另加0.1分/人;本评分项满分1分。上述人员必须1人1岗,不允许兼任。(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人员职称、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进行评分,本评分项满分1分)”。
7、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4.2.1条中,原“履约担保的方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并承担如下责任:①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修改为“履约担保的方式:以现金或保函(即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保函,以下简称保函)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和闽建筑[2021]16号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以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出具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无需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以建设工程保证保险保函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保函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并承担如下责任:①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6.1.4(3)条中,原“(3)主要施工机械使用费调差:因施工期间人工费、柴油费、汽油费(92#)和电费因素造成施工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单价涨跌幅超过招标时最高限价中施工机械台班单价±10%以上时,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涨跌幅超过±10%以上部分的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工台班费用定额》(2021年版)调整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修改为“(3)主要施工机械使用费调差:因施工期间人工费、柴油费、汽油费(92#)和电费因素造成施工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单价涨跌幅超过招标时最高限价中施工机械台班单价±10%以上时,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涨跌幅超过±10%以上部分的按《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工台班费用定额》(2021年版)调整施工机械台班单价;基期价格为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期《福州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福州2024年8月份材料综合价格)综合信息价”。
9、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7.1.1条中,原“(1)建筑安装工程费:……。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模拟清单中的分部分项价格为平米指标计取的,预算造价需按实际施工图进行工程量计量与计价,重新组成综合单价后转换为平米指标与模拟清单平米指标进行比对,若转换后的平米指标大于模拟清单的平米指标,按模拟清单的平米指标对应的综合单价计取,若转换后的平米指标小于模拟清单的平米指标,按实际施工图计算的综合单价计取,并以此综合单价作为合同固定单价进行结算。”修改为“(1)建筑安装工程费:……。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模拟清单中的分部分项价格为平米指标计取的,预算造价需按实际施工图进行工程量计量与计价,重新组成综合单价后转换为平米指标与模拟清单平米指标进行比对,若转换后的平米指标大于模拟清单的平米指标,按模拟清单的平米指标对应的综合单价计取,若转换后的平米指标小于模拟清单的平米指标,按实际施工图计算的综合单价计取,并以此综合单价作为合同固定单价进行结算。如户内装修模拟清单按1000元/m2计取,预算按图计算出来各项累加总价/面积超出1000元/m2的按1000元/m2计取,并按相应的折减系数给予调差,若是低于1000元/m2的则按图计算的价格计取和调差。”
10、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7.1.2(57)条中,原“本项目石方工程只计取开挖费用不计取外运费用。根据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报告,若地下室石方开挖存在可利用资源的情况,投标人应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1 号) 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 号)的相关规定,提交本项目可利用石方数量的处置方案,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可利用于本项目的石方数量按处置方案计算相关加工、二次运输费用,与最高限价清单中对应的材料价格进行抵扣调整合同限价;剩余未用于本项目的石方数量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置。除此以外经相关部门判定为非可利用资源的,按照最高限价清单土方外运单价计取外运费用,运距按本项目招标时的《建筑工程最高限价编制说明》约定内容计算,并调整合同限价。相关外运手续参照招标文件合同价款中风险范围中第(52)对土方运输的有关约定办理。”修改为“本项目石方工程只计取开挖费用不计取外运费用。根据本项目的地质勘察报告,若地下室石方开挖存在可利用资源的情况,投标人应根据《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自然资发[2023]51 号) 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和完善砂石开采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7 号)的相关规定,提交本项目可利用石方数量的处置方案,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可利用于本项目的石方数量按处置方案计算相关加工、二次运输费用,与最高限价清单中对应的材料价格进行抵扣调整合同限价;剩余未用于本项目的石方数量应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置。除此以外经相关部门判定为非可利用资源的,按照最高限价清单土方(土石方、泥浆、淤泥)外运单价计取外运费用,土方外运运距按45公里计取,若实际外运运距低于45公里按实结算,高于45公里按45公里包干计算;泥浆、淤泥外运运距按20公里计取,若实际外运运距低于20公里按实结算,高于20公里按20公里包干计算,并调整合同限价。相关外运手续参照招标文件合同价款中风险范围中第(52)对土方运输的有关约定办理。”
11、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7.5.1条中,原“d、人工费:专业工程开始施工当月信息价;e、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专业工程开始施工当月信息价;f、材料设备价格:(1)专业工程开始施工当月信息价并结合市场价;(2)承包人询价后报咨询人和发包人确定;”修改为“d、人工费:福州2024年8月信息价;e、施工机械台班价格:福州2024年8月信息价;f、材料设备价格:(1)福州2024年8月信息价并结合市场价;(2)承包人询价后报咨询人和发包人确定”。
12、本项目的暂列金额、专业暂估价、不可预见费应按发包人的要求使用,发包人的要求应通过咨询人发出,按实际发生金额进行结算,余额归发包人所有。
13、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十四、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注第3点,原“3.编制预算造价或竣工结算造价时,上表参考品牌的主要材料设备价格首先品牌参考价, 没有品牌参考价可参考综合信息价,上述均无的方按参考品牌进行市场询价。”修改为“3.编制预算造价或竣工结算造价时,除“水泥、钢筋、商品混凝土、加气混凝土砌块”外,上表参考品牌的主要材料设备价格首先采用品牌参考价,没有品牌参考价可参考综合信息价,上述均无的方按参考品牌进行市场询价。”
14、多媒体教学系统初步设计说明中,原“本工程在每个教室设置一套多媒体教学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采用一体机,多媒体教学系统配置及线缆由校方后期使用时自行负责”修改为“本工程在每个教室设置一套多媒体教学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采用一体机”。
15、扩初设计说明第五章暖通设计第五.8条增加:“化学及生物实验室、探究室、教研室等初步设计图纸仅预留排气通道,具体待施工图阶段深化设计”。
16、本项目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将与本答疑纪要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的本招标项目变更公告一栏免费下载新的模拟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电子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并采用新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自行承担后果。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华侨中学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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