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连江县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E3501220102802055002
1、对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修改如下: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九万元整(¥90000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的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无失信记录和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1)种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1)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5、本项目投标时免缴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免缴承诺函”,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当出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4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当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需在招标人发出补缴通知后7日内无条件补缴10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即视为承诺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负有责任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应当限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修改为:“(10)-5、本项目投标时免缴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免缴承诺函”,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当出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4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当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需在招标人发出补缴通知后7日内无条件补缴9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各有关行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即视为承诺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负有责任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应当限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3、投标文件格式中增加投标保证金免缴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招标人:连江县兴利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2月3日
投标保证金免缴承诺函
致:(招标人)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本公司参加 (填入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在此郑重承诺:
我司自觉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我司若存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4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我司将在招标人发出补缴通知后7日内无条件补缴9万元投标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企业。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