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金峰镇片区-变更公告
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福州市长乐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金峰镇片区(招标编号: E3501820102802110001),现发布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如下:
一、删除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本补正数据表的内容。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34.2.9(3)条款增加双下滑线及黑斜体子标识,内容如下:“(3)福建省外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或提供可以证明其资质有效的相关材料,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37条款履约担保期限及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7履约担保期限修改为: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之日后28日止;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方式的,必须保证该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在合同履行期间一直保持其真实有效。
四、关于投标保证金条款的修改
1、招标公告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修改为: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保函(含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④或担保保函形式(含电子担保保函);⑤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含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具体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2、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23条款2、投标保证金形式修改为: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没有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⑤种形式提交;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第①种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3、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23条款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修改为:a、采用电子担保保函,应提供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榕e保)开具的电子保函并通过验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担保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b、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按照闽建筑[2020]8号文规定执行:(一)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二)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c、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原则上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并取消使用纸质保函。本项目不使用纸质保函。
投标人向工程担保公司缴交的保函费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担保公司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E3501820102802110001。开具保函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五、答疑纪要
1、问:投标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格需要附上吗?
2、问:请问“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6节其他要求第2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此表需要附在投标文件里吗?若需要放在哪一处?
回复1、2问:投标文件中可不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
3、根据闽建筑【2020】8号第三条第四点“任何单位不得指定或限定开具电子投标保函的金融机构",明明福州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有推行担保机构,为什么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形式除了担保,其他都可以?
回复:详见本通知四条款。
4、(1)、施工围挡及施工临时设施工程量按项包干,实际不同不作调整,与闽建〔2024〕9 号文规定的按实际情况按实计取的要求不符,请调整。 (2)、降水排水,按项包干。与闽建〔2024〕9 号文规定的按实际情况按实计取的要求不符,请调整。 (3)、调差材料限定为钢材、水泥、商混、沥青混凝土,与闽建〔2024〕9 号文规定的按《主要材料设备项目与价格表》中罗列的材料进行调差的要求不符,请调整。 (4)、各村之间距离远,控制价仅考虑一个村的大型机械进出场费不合理,请修正。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六、其他说明
①、本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②、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