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停车场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关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停车场项目(施工)(招标编号:E3501810102802298001),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10.8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修改为:本项目暂列金额为 2万元,由发包人按融政综〔2018〕194号、融政综〔2019〕197号文件执行(若今后福清市出台新的政策文件,自其施行之日起从其规定),按照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确认,若有余额归发包人。
注: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清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清市城投贸易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