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永泰台口110千伏输变电工程核准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1〕83号
日期:2021-09-22 16:01 来源: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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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你司《关于商请核准福州永泰台口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函》(榕供电函〔2021〕26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永泰县葛岭镇台口片区负荷增长需求,提高区域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福州永泰台口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为:2106-350125-04-01-864546)。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二、变电站建设地点位于永泰县葛岭镇台口村。配套线路从110kV台口变同塔双回往东方向从向莆铁路隧道跨过后,在凤埕尾东侧跨越S203省道、大樟溪,一条经后楼、马坑、江院、坑里接入赤壁变,另一条经大坑里、垄轮窝、文埕湾、寨尾、老虎斜接入青马线到青云变。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110千伏变电站一座,变电容量2×31.5兆伏安;新建110千伏线路折单长度约20.9公里,其中架空线路折单长度约20.6公里、电缆线路折单长度约0.3公里;扩建220千伏青云变110千伏台口间隔1个、110千伏赤壁变110千伏台口间隔1个。

  四、项目总投资763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907.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

  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社稳分析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为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编号:用字第350125202100029)及《关于国网永泰县供电公司拟建永泰台口110千伏配套线路工程线路路径(可研)的审查意见(二)》(樟自然审〔2020〕46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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