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福州闽侯青洲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等4个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4〕194号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你司《关于商请核准福建福州闽侯青洲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等4个工程项目的函》(榕供电函〔2024〕44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闽侯县上街镇区域负荷供电,闽清县坂东镇的居民及工业生产用电,福建福州110千伏江北变周边水电上网等需求,以及满足福州闽侯负荷增长需要,解决塔前变、关西变重载问题,提高区域电网的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同意建设福建福州闽侯青洲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等4个工程(项目编码:2410-350100-04-01-876862),包含福建福州闽侯青洲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福建福州110千伏坂东变110千伏主变增容工程、福建福州110千伏江北变110千伏主变增容工程、福州关西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2号主变)。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二、建设地点:
1.福建福州闽侯青洲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位于闽侯县上街镇。
2.福建福州110千伏坂东变110千伏主变增容工程位于闽清县坂东镇。
3.福建福州110千伏江北变110千伏主变增容工程位于闽清县东桥镇。
4.福州关西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2号主变)位于闽侯县荆溪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主要是增容110千伏变电站主变3台,扩建220千伏变电站主变1台,配套新建2个10千伏间隔及相应二次系统工程。具体建设规模为:
1.福建福州闽侯青洲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将1号主变由31.5兆伏安增容为50兆伏安,配套新建2个10千伏间隔。
2.福建福州110千伏坂东变110千伏主变增容工程:将1号主变由31.5兆伏安增容为50兆伏安。
3.福建福州110千伏江北变110千伏主变增容工程:将2号主变由16兆伏安增容为31.5兆伏安。
4.福州关西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2号主变):远景3×240兆伏安,已建1×180兆伏安,本期2号主变,容量1×180兆伏安,配套相应二次系统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479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197.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项目股东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出资比例为100%。其中:
1.福建福州闽侯青洲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62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55万元。
2.福建福州110千伏坂东变110千伏主变增容工程项目总投资119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297.5万元。
3.福建福州110千伏江北变110千伏主变增容工程项目总投资47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118.75万元。
4.福州关西22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2号主变)项目总投资2505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626.25万元。
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对福建福州闽侯青洲110千伏变电站1号主变增容改造等4个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社稳分析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 (闽(2019)闽清县不动产权第0002430号)、原闽侯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 (闽(2016)闽侯县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闽侯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侯国用(2013)第233492号)、闽清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梅东国用(2006)第0227号)、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变电站主变增容、主变扩建、间隔扩建有关事项的复函》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