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福州罗源斌溪~中房35千伏线路工程核准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4〕213号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罗源县供电公司:
你司《关于商请核准福建福州罗源斌溪~中房35千伏线路工程的函》(罗供电函〔2024〕1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罗源县35千伏电网网架结构,加强35千伏变电站站间联络,统筹电网建设环境。依据《行政许可法》、《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同意建设福建福州罗源斌溪~中房35千伏线路工程(项目编码:2409-350100-04-01-266967)。
项目单位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罗源县供电公司。
二、建设地点:
线路经过罗源县飞竹镇、罗源县中房镇。线路起于已建35千伏斌溪变扩建间隔,止于已建35千伏中房变扩建间隔。线路起自35千伏斌溪变扩建间隔架空至站外西南侧,新立终端塔架空往南走线,两次左拐往东钻越500千伏榕棠线(对该线路下导线11.4米),继续往东走线至岭头坪南侧,左转往东北至云梯村东北侧右转走线,至马紫洋北侧后右转往东,两次左转走线跨过141县道,至吉際村西侧左转往北走线,至35千伏中房变围墙外新立电缆终端塔,采用电缆引下敷设进35千伏中房变扩建35千伏间隔。
三、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主要建设35千伏新建线路工程1个,具体如下:
1.35千伏中房变、35千伏斌溪变各扩建1个35千伏出线间隔。各新增35千伏保护测控装置1套、35千伏公用测控装置1套、35千伏备自投装置1套、规约转换装置1套。
2.新建线路路径长16.55公里,其中单回架空线路16.4公里,单回路电缆0.15公里。导线选用JL/G1A-150/25导线,电缆导体采用3*185平方毫米截面。新建通信光缆约17.7公里。
3.中房变电站保护改造工程、斌溪变电站保护改造工程。分别配置1套保护测控装置,1套公用测控装置,1套备自投装置,1套规约转换装置。并按本期间隔配置相应的计量、防误装置。
四、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107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6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526.7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为25%,项目股东为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罗源县供电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五、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罗源县供电公司对福建福州罗源斌溪~中房35千伏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确定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六、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罗源县飞竹镇政府、罗源县中房镇政府、罗源县公安局、福建省罗源国有林场、罗源县人民武装部、罗源县水利局、罗源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回复的《关于福建福州罗源斌溪~中房35kv线路新建工程的征求意见及回复意见》 、罗源县交通运输局出具的《关于“福建福州罗源斌溪~中房35kv线路新建工程的征求意见”的回复》、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罗源斌溪~中房35kv线路新建工程的初步意见》、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结果》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在2年期限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或同意项目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