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3〕128号
福州市第一总医院:
你院《关于审批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榕一总院后勤〔2023〕2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加强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晋安区医疗事业发展,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一总医院鼓山院区(项目代码:2310-350100-04-01-476808)
二、建设地点:晋安区远洋互通东侧、福马路西侧东城医疗地块。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第一总医院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总建筑面积124028㎡(其中计容建筑面积84778㎡,不计容建筑面积3925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安装、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及绿化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178113.7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5647.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9272.52万元(含建设用地费50000.00万元),预备费13193.6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解决。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