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4〕12号
福州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福州市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榕教函〔2024〕3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401-350100-04-03-360128)
二、建设地点:福州高级中学(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乐群路18号、亭下路8号)、福州教育学院附属中学(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123号)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教育局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配置实验仪器设备。福州市中学实验仪器设备改造提升共计2所学校,需配置仪器设备的实验室共计20间,其中配置物理实验室7间、化学实验室7间、物理实验室5间、地理实验室1间。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926.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1个月
七、招标事项:请项目单位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福州市教育局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同意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