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四中新建体艺馆(含田径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4〕49号
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
你校《关于申请审批新建体艺馆(含田径场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函》(榕四中〔2024〕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补足学校教学硬件设施方面的短板,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四中新建体艺馆(含田径场改造)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四中新建体艺馆(含田径场改造)(项目代码:2402-350100-04-01-983990)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101号福州四中校内
三、项目单位: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拟新建体艺馆及田径场,总建筑面积22211.1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2110.65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10100.53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为17497.2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050.0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628.25万元(含建设用地费300.00万元),预备费818.92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其他要求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