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审批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三江口院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4〕51号
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你院《关于重新审批三江口院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榕二总院建〔2024〕7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曾于2023年11月9日以榕发改审批〔2023〕204号文批复了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三江口院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现你院提出,因项目建设方案发生重大调整,为满足后续手续办理,申请重新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增强医院综合实力,提高医院综合竞争能力,经研究,原则同意重新审批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三江口院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总医院三江口院区(原项目名称福州市第二医院南台分院,项目代码:2310-350100-04-01-918540)
二、建设地点:仓山区螺洲片区,北至螺福路,东至福峡路,南至环岛路,西至规划支路。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第二总医院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340977.26㎡(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72577.19㎡,地下建筑面积168400.0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感染楼、科教楼、宿舍楼、综合楼、学术中心、附属设施及室外景观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4107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82911.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2135.57万元(含建设用地费81970.83万元),预备费15652.95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与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统筹解决。
六、建设工期:39个月
七、招标内容
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并委托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评估,评估结论为低风险等级。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并根据评估报告和专家组意见,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报我委审批。
自本批复印发之日起,榕发改审批〔2023〕204号文予以作废。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