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市仓山区轨道交通沿线燃气、排水、供水地下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5〕14号
福州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审批福州市仓山区轨道交通沿线燃气、排水、供水地下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榕地铁工建〔2024〕3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改善轨道交通沿线地下管网老化、腐蚀等问题,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仓山区轨道交通沿线燃气、排水、供水地下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仓山区轨道交通沿线燃气、排水、供水地下管网更新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12-350100-04-01-260455)
二、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改造燃气管道长6267米、排水管道长18952米、供水管道长10179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36309.6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9651.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29.50万元(无建设用地费)、预备费1729.0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相关建设标准和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明确建设规模、内容和总投资估算,落实建设资金拼盘方案,并按基建程序报我委审批。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