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整体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监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8900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整体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总承包及运营一体化监理服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A08016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首邑新智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首邑新智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采用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开发方式,涉及全县范围内政府机关屋顶、公共建筑屋顶,符合光伏建设条件的屋面总面积395685.13㎡,择优安装光伏面积约169333.33㎡,总建设光伏总容量38.1MWp。光伏组件选用6系列单晶硅光伏组件,屋顶区域光伏组件串由10~18块光伏组件串联组成,逆变器暂选用10~110kW组串式逆变器。本次纳入招标范围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信息化平台建设、相应的配套上网设施等,具体以经审查的施工图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监理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含设备监造、运输、装卸、保管、倒运等)、施工、调试、试验、试运行、并网发电、竣工验收、保修阶段服务及配合结算、决算审计、验收办证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本光伏项目的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设备安装调试工程、设备采购、光伏管控平台的数据采集装置安装(逆变器、并网点、关口点数据采集)等。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组件、逆变器、电缆、并网箱、关口表、智慧能源数字化管理平台(平台产权、数字资产、数据安全、使用权等权限均归发包方所有)、数据采集设备、环境监测仪等。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安装及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支架安装、基础施工、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并网箱安装、电缆铺设、防雷接地、屋面施工围挡、屋面防水、屋面加固改造(若有)以及调试等。具体以经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委托人有权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合理增减监理范围。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52700000元,设备购置费暂按87880000元,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设备购置费按40%的比例计入计费额,计算监理服务费计费额暂按87852000元。最终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准,根据上述规定及方式计算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计费额。
2.5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结合市场行情(下浮60%计取)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监理服务费783047元。
2.6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监理服务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决算且缺陷责任期满、监理资料及施工资料归档完成为止。本项目计划工期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电力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电力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的要求执行。2.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项目,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通过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在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部人员查询(网址:https://220.160.52.164:20082/wbgs/zjxmsgjlxmbry-search/index)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一旦发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有在建项目或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有2个以上(含2个)在建项目的(即本项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外无在建项目,且在福州行政区域内没有或仅有1个在建项目),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9日8时30分00秒至2024年11月15日17时3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榕建规〔2022〕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3)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首邑新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国资大厦6层,邮编:350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2070637
传真:/
联系人:兰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fjzbzxb@126.com
电话:0591-28059631
传真:/
联系人:谢先生、林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A座十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98237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