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口汽车工业园区兰圃产业园新能源工业厂房(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1210102802100001的青口汽车工业园区兰圃产业园新能源工业厂房(设计)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A0802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综合性筹措,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青口汽车工业园区兰圃产业园新能源工业厂房(设计);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兰圃村;
2.3.工程建设规模:
选址用地86589㎡(129.88亩),拟建设适用于汽车配套产业、动力总成(电机、电控、电池)、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汽车上下游产业链配套专用设备制造产业的厂房。主要建筑面积:96634平方米。具体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2.4.投资总额人民币500098500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372706600元;
2.5.招标类型:工程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
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含施工图深化和优化)、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
2.6.2.内容:
包括但不仅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工艺设计、智能化设计、道路设计、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电气系统、通风系统、弱电系统、空调系统、人防工程、管线综合设计、装饰工程设计、绿建等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专业工程设计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专业工程。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5-06-01开工,工程建设周期18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业绩(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2 00:00:00至2024-11-18 23: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12-09 09:4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60000元人民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4-12-09 09:40: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372706600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3357545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fzzbt.portal.zhiguangong.com/)、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新城西路8号,邮编:350119;
电话:0591-22785113传真:/;
联系人: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C213,邮编:350001;
电话:0591-28059631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帐户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35050161660709555555。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