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四中新建体艺馆(含田径场改造)(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四中新建体艺馆(含田径场改造)(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24〕67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翰林(福建)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台江区后洲街道白马南路101号福州四中校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
新建体艺馆总建筑面积22211.18㎡,其中计容面积12110.65㎡,不计容面积10100.53㎡。项目建筑密度33.4%,容积率1.0;绿地率30%。项目建设内容为一栋体艺馆,地下2~3层,地上2层,包含地下停车场、餐厅、专业教室、室内篮球场及屋面露天田径场(300m跑道)。本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装配率不低于50%;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包括福州四中新建体艺馆(含田径场改造)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基本内容如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所有专业工程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其中①建筑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地基及基础、基坑支护及降水、主体结构(含屋面运动场等)、建筑屋面、建筑外立面、装配式预制构件设计(含混凝土、装配式内墙板等的深化设计、构件拆分)、给排水、暖通、电气、人防、消防、弱电工程(含智能化系统)、广播通讯、电梯、防雷、抗震支吊架、标识工程、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海绵城市、环保降噪、厨房设计等所有专业工程设计;②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外墙装饰装修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含室内精装修、二次装修深化设计(含图书馆、餐厅、篮球馆、实验室等)、门窗二次深化设计等)等专业工程设计;③室外及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绿化景观、广场、道路、升旗台、景观座椅、围墙大门、景观电气照明(夜景照明)、路灯、充电桩、永久供水、广电有线、通信(三网合一)、红线内市政及室外配套管线综合设计、各管线接入建筑涉及的接驳设计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以及初设图纸中所涉及全部内容的深化设计并配合设计文件报批等后续服务。
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三通一平及回填、土石方(含清运、场地清障等)、地下障碍物(清障)、管线迁改、场地围墙、道路迁改、地基与基础(含桩基础及试桩)、基坑支护及降水、边坡加固、主体工程(含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含精装修工程、二次装修等)等专业工程、门窗工程、人防工程、配套专业用房土建工程、给水系统(包括生活、消防及景观给水等)、排水系统(含临时排水排污)、暖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空调及新风系统、通风系统、消防设施系统、人防暖通系统等)、电气工程[不包含永久性供配电系统];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人防电气工程;绿色节能措施等]、消防工程(包含消防给水工程、火灾报警工程、独立消防水池等)、弱电工程(含有线电视系统及三网通通信工程等)、电梯工程(含装修)、智能化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门禁系统、综合布线、电梯通话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机房工程、背景音乐及应急广播系统等]、室外总体工程(含绿化景观、雕塑等构筑物、室外附属建筑、道路及广场铺地、嵌草砖停车场、围墙大门、景观给排水及照明、室外水电综合管网、污水处理、室外智能化系统、海绵城市、室外给排水工程)、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标志标识系统工程、抗震支架、夜景照明环保降噪、节能、绿色建筑、充电桩、永久供水、广电有线、通讯(三网合一)、楼栋及地下室运营商信号覆盖。各管线接入校内(含红线外)及破路开口、外部道路至红线内部的施工便道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申请、设计及施工,并通过职能部门验收,分包单位需报业主及代建方确认后方可实施。临时工程(临时设施、临时施工围墙、大门等)等施工范围内所有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项目验收、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服务、运行及调试运营期间的各项工作等内容。以及专业配套工程及水电表的申请和过户、施工、备案等一切相关资料及流程的办理工作。
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需负责采购材料的保管、安装及调试、培训、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工程设备采购最终以发包人确定范围内容为准;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140904388元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40904388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139157942元(含暂定金额5847804元,包干项目50000元),施工图设计费暂按:174644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73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总工期为730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包括设计、施工、各专项验收等的工期,完成日期以规划及土地核验、档案归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过日期为准。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桩基施工图设计和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全套岩土(包含基坑支护)、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绿色建筑等专业施工图审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全套装修、海绵城市、幕墙等专项专业施工图审查。施工图预算编制时限:施工图经图审合格或经确认完成后,90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预算编制成果。施工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取得桩基施工许可证;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50日历天内完成地下室及上部主体结构施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30日历天内完成室内外装修、机电设备安装及室外总体工程;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文件及现行最新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质量规范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及现行最新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指标和预制率要求还应满足福建省及福州市的相关文件。(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备、材料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与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共同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投标本项目或者作为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参与投标。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所有原件彩色扫描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混凝土预制构件供应厂商。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文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注册地需在福州市。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未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财产未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投标人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④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5 09:00:00至2024-11-20 17:00:00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③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2-09 09:4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号的规定,工程担保及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号文、闽建筑〔2018〕19号文和闽建筑〔2021〕16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中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中标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中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切实保障发包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中标人选择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中标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0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履约担保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提交。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视为其已放弃中标资格而不予签订合同,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重新招标确定中标人。
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止。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fzzbt.portal.zhiguangong.com/)、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第四中学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白马南路101号,邮编:350009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218725,传真:/
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翰林(福建)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水路86号闽发世家2#楼四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975763340@qq.com
电话:0591-87578816,传真:/
联系人:许谊琼、黄燕、黄丹婷、曾绍强、张福植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141号恒宇大厦8楼
联系电话:0591-878221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