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汤路二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15 00:00 来源:永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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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汤路二期项目(施工)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小汤路二期项目有关问题的请示及批复(樟建[2024]540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永泰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造价为7160111元。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位于永泰县城南片区,起点与塔山东路相接,沿途与商支四路相交,终点止于站前大道。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长度380.211m,红线宽度15m,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20Km/h, 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包含路基工程、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长度380.211m,红线宽度15m,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20Km/h。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长度380.211m,红线宽度15m,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20Km/h。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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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160111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其他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16 09:00:00至2024-11-22 17:00:00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4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2)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12-06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fzzbt.portal.zhiguangong.com/)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80-1,邮编:3507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62275771,传真:/
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6 层(601-615 室)、9 层(903-915 室),邮编:/
电子邮箱:xuhaiyan@cntcitc.com.cn
电话:0595-22098828、13850725512、18046036196,传真:/
联系人:游连阁、唐高添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永泰县冠景大厦20层
联系电话:0591-2483627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立塘 66 号双子星大楼 4 层
联系电话:0591—6227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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