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闽宁协作三产融合示范基地-永阳闽宁产融威士忌和青梅酒生产线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11-25 00:00 来源:永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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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永泰闽宁协作三产融合示范基地-永阳闽宁产融威士忌和青梅酒生产线项目(项目名称)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泰闽宁协作三产融合示范基地-永阳闽宁产融威士忌和青梅酒生产线项目已由永泰县商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以福建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内资)(闽工信备[2024]A100009)(批文名称及编号)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永阳闽宁产融食品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 招标人为福建省永阳闽宁产融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永泰闽宁协作三产融合示范基地-永阳闽宁产融威士忌和青梅酒生产线项目,引入威士忌和青梅酒生产线、定制设备的设计、生产及设备设施采购安装,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说明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品目号投标货物主机品牌制造商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所有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主体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如有),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主体或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24-12-02 17:30:00前,登录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23 09:4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文件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电子交易平台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本次投标。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90000元。(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以及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portal/home)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开标时间、地点
9.1 开标时间:2024-12-23 09:45:00。
9.2 开标地点: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公开开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省永阳闽宁产融食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永泰县葛岭镇数字永泰产业内智慧广场A栋15层1502室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 68 号招标大厦 C 座 633
邮  编:350700邮  编:350002
联 系 人:夏先生联 系 人:宋斌妹、刘心如
电  话:15375990678电  话:0591-8751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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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  号:/
行政监督部门:永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0591-2487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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