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谷创园(福兴园区)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谷创园(福兴园区)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A04026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智谷创园(福兴园区)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西侧。
2.3计划总投资: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建安造价约21100万元。
2.4建设规模:建筑用地面积15385㎡,总建筑面积约54155.00 ㎡(其中地上约46155㎡,地下约8000㎡),容积率1.2以上,3.0以下;由3栋10层高层厂房,一层地下室组成,具体以市政府批复的方案为准。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6项目管理目标:
2.6.1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招标人认可的概算范围内;
2.6.2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6.3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6.4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7招标范围:
(1)工程勘察:包含但不限于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提供工程初勘及详勘服务,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工程物探、测试等勘察作业,施工设备进出场使用及转移、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场地限制或旧建筑物尚未拆除造成勘察设备需多次拆装产生的搬迁、运输、安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桩基、基坑进行造价控制,编制工程勘察文件,详细勘察并提交完整的详细勘察报告,工程审图施工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设计咨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至交付阶段,竣工备案配合服务不限于竣工图、红线内外不利因素分析图、两书附图等全过程配合服务。
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基础、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室外总体工程、绿色建筑、安防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智能化工程、节能设计、海绵城市、钢结构工程(若有)、附属配套工程、幕墙工程(含幕墙、门窗百叶及栏杆二次深化设计)、立面深化设计(保温、涂料深化设计)、夜景照明(若有)、永久供电、装配式、装饰装修工程(公共区域装修、展示区装修(若有))、景观、标识专项设计等专业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服务和配合工作,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等。不含:永久供水、燃气、室内二次装修专项设计。注:机电设计还应考虑如下内容:景观机电预留总量及接驳;精装修区域内需结合精装设计方案机电点位的要求提供机电施工图纸。
(3)工程监理:包括施工范围内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的全部监理工作。
(4)其它咨询 (检测服务):招标人就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管理中提出的其他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等与项目建设所需的其他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直接劳动关系的本单位在职员工。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且应是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具有直接劳动关系的本单位在职员工;
②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应是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成员)具有直接劳动关系的本单位在职员工;
③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的成员)具有直接劳动关系的本单位在职员工;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且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成员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5)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5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6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3.7 其他要求:①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网页截图)。②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③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4.2定标方法: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9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年12月25日18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等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月15日9时4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榕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火车站南广场综合交通枢纽西楼海丝大厦(建总品牌中心),邮编:350013
电话:0591-83679759,传真: /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7677863转807,传真:0591-87677861
联系人:邱云锦、陈必、谢绍当、郑文华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晋安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3层
联系电话:0591-8364044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