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人民医院祥谦分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人民医院祥谦分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侯发改审批[2024]9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闽侯县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闽侯县人民医院。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州市数字福州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闽侯县人民医院祥谦分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工程地点:闽侯县尚干镇桥头东1号。
2.3项目概况:门诊住院综合大楼、旧住院楼、旧门诊楼等合计建筑面积约20074m2基础上改扩建,新建建筑面积约34025.89m2,其中一期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19525.89m2,地下建筑面积 5475m2,主要建设地下室、住院综合楼及附属楼等设施;二期新建地上建筑面积约 3400m2,地下建筑面积 5625m2(含人防面积 2580㎡),主要建设地下室、后勤综合楼及太平间。
2.4计划服务期:本项目建设目标总工期为36个月,计划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设计咨询、项目勘察、工程监理、造价咨询。
2.6招标内容: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全过程工程项目咨询服务管理(以下简称“项目咨询服务管理”):负责本项目内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统筹协调管理。
?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可研投资估算范围内所有项目的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绿建设计等;施工全过程至竣工验收的设计相关服务;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和相关部门审批。
?工程勘察: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保修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
?造价咨询:依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标底)的编制工作,配合第三方审核机构完成核对工作。
?其他咨询:/。
2.7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694.1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不低于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其他资格:营业执照(或全国企业信息公示系统)需含有与造价咨询相应的经营范围;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建筑师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其中一个专业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负责人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含一级)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任务单位的正式在岗职工。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具备本项目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分别指派专业咨询负责人,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3.6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③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4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30日17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叁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④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或⑤电子担保保函。(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1月20日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s://www.fzztb.org)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人民医院
地 址:闽侯县青口镇新城西路40号
联系人: 郑先生
电 话:0591-62082607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市数字福州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峰路66号富闽时代广场1#楼16层
电子邮箱:RZZX_ZB@163.COM
电话:0591-38266061,13075953610,传真:/
联系人:林韬、林莹、郑冰晶、池万文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电 话:0591-220650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