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养老服务便民指南
福州市老年人能享受哪些养老服务政策?
(1)困难老年人高龄补贴
补贴对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低保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老年人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100元
办理渠道:老人或其代理人向社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街道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由区民政局向困难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
(2)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
补贴对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完全失能老年人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补贴形式:以老年人服务券(卡)
办理渠道:老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社区初审——街道审批--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及街道将名单给政府购买服务机构来提供补贴服务
(3)困难家庭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补贴对象:①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以上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中的老年人;②80周岁以上一般老年人
补贴标准:①每人每月100元—400元;②每人每月不低于30元
办理渠道:老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社区初审——街道审批--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及街道将名单给政府购买服务机构来提供实体援助服务
(4)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
改造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建档立卡对象家庭、低保家庭中的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失能半失能老人和残疾老年人,集中供养特困老年人可由乡镇敬老院统一申请
改造标准:每户1000元
申请流程:老人或其代理人持相关证件自愿到村(居)填写申请审批表;村(居)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名单上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审核后,在村(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级民政部门审定,确定拟实施项目名单
福州市老年人能去哪些地方养老?享受怎样的养老服务?
就在家门口——街道居家服务照料中心/服务站
全市建设街道一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96个,社区级居家养老服务站456个。
根据设施基本情况和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助餐、助浴、助行、助洁、代办)、短期入托、长期寄养、医疗康复、应急协助、信息定位、精神慰藉、法律维权、康乐活动、建立档案等专业化、多样化服务的养老服务。
适合对象:本辖区内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申请
设施清单:附件1
一步不用走——居家养老服务组织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引入养老机构专业服务组织,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家政服务、精神慰藉等上门养老服务。
适合对象:本辖区内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申请,其中困难老年人享受政府购买服务
设施清单:附件2
政府购买服务组织:(清单)
多层次需求——养老机构
全市各级各类养老机构162家,其中县(市)区社会福利中心覆盖率100%。
为老年人提供饮食起居、清洁卫生、生活护理、健康管理和文体娱乐活动等综合性服务。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及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重点为经济困难半失能、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优先满足劳动模范、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养老服务需求。坚持公办养老机构床位向社会开放,主要接收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
适合对象:本辖区内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申请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民办养老机构
设施清单:附件3
互帮互助——农村幸福院
全市农村幸福院1675个,建制村覆盖率76%。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就餐、洗衣、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生活照料服务。
适合对象:本辖区内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申请
设施清单:附件4
民以食为天——社区老年人助餐点
目前,全市社区老年食堂21个,为老年人提供安全的配餐、就餐服务,并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低偿或有偿的送餐服务,重点解决困难、独居、空巢、高龄等老人吃饭难的问题。
适合对象:本辖区内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设施清单: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