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大虎溪”核心区农耕基地承包经营权

日期:2024-05-20 00:00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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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所处位置:福清市福俱大道环城路附近大虎溪核心区。
2、标的状况:
2.1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拟进行公开招租的经营权涉及的资产为福清市虎溪公园48亩(折合32000平方米)耕地及园区内拟建设800平方米建筑物。48亩耕地出租后用途为农业种植及采摘,规划方向为农业研学基地,投资建设相关设施设备金额约50万元;拟建设800平方米建筑物由承包方建设并运营,其中:拟建设2座管理业务用房,投资总金额约220万元,建筑面积分别为300平方米、200平方米,拟建设5座农机房,投资金额约60万元,每座建筑面积60平方米,5座合计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管理业务用房及农机房用途为售卖、展示、综合管理、研学配套设施。
(2)经营范围
①智慧农耕、研学教育及相关配套项目;
②农业采摘、文创及手工制作产品商业运营;
③农业观光及农地认养等;
④委托人提供的设计方案中所包含经营内容(详见附件1)。
2.2经营内容及相关注意事项
(1)红线范围内约48亩部分耕地(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场地使用以现状为准(具体红线坐标以甲方提供的点位为准),不论现状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租金以本次招标最终中标价格为准收取)。场地运营使用应在满足耕地政策需求情况下合理设置相关配套设施,不得用于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
(2)耕地部分使用应保证每年至少种植一季粮食或油料、糖料、蔬菜、饲草饲料等农作物,或其他符合国土变更调查的耕地认定标准的作物种植。未按要求对耕地部分进行种植的,甲方可自行组织实施,乙方按实支付相关费用至甲方,同时每次扣除履约保证金5%。
(3)买受人竞得后,红线内保洁、绿化养护及场地内安全管理等一切事务由买受人自行管理及负责,红线外周边绿化部分由原养护单位管理。但涉及因买受人原因造成的损坏,由买受人负责。
(4)买受人需负责与原有路线进行场地衔接,若涉及红线衔接处改造,改造方案在设计阶段报行业主管及我公司审核后方可实施,改造后,红线范围外绿化区域移交行业主管统一管理。
3、委托人与拍卖人均不保证福清“大虎溪”核心区农耕基地承包经营权项目资源量和可获得收益,人员流量、耕地土壤性能、规格、土壤组成成份差异性等请事先查阅委托人提供的备查材料和具体以意向竞买人现场看样实际现状情况为准。
4、支付方式:租金缴纳方式为预付(即先付租金后使用),计费周期为一年,即每年预付一次。承租方应在竞价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含当日)将履约保证金(含水电保证金)缴纳至出租方
指定账户,并在15日历天内签订《福清“大虎溪”核心区农耕基地承包经营权出让合同》及缴交第一期租金,此后承租方必须在每个计费周期届满之日的10个自然日前足额缴付下一计费周期的租金,承租方如逾期支付租金,除补交租金外,每逾期一日,承租方应按逾期租金的万分之五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承租方逾期30日未缴纳租金及未签订合同的按违约处理,承租方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出租方所有,并视情况进行新一轮竞价。
5、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从移交承租方之日起12年,无免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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