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石竹山八卦观景台茶馆五年使用权

日期:2024-06-04 00:00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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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竹山观景台茶馆,位于石竹山八卦观景台东侧,分为南北两间茶室、卫生间及周边小广场总面积共约222平方米,其中南面茶室面积25.2平方米,北面茶室面积17.9平方米(详见测绘图)。租金拟定为3.6万元/年,竞买保证金1万元
1、租赁用途:茶室、游客休闲处。
2、竞租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五、租金及缴纳方式:第一次租金在签订合同时缴纳,此后每次租期满10天内缴纳下年度租金,签订合同时应同时缴纳两个月的租金做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承租人无违约情况且办理清楚相关移交手续后无息退还。
六、其他
1、因政府收储、规划或管委会建设等原因需要收回全部或部份标的的,承租人应无条件接受,并随时无条件搬离,不得提出赔偿意见,租金按照承租时间照实计算。
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所进行的建设、装修改造及添置的设备(如门、吊顶、中央空调、新风系统、消防设备、安防设备等),需按程序报批报建,所需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租赁期结束后产权(可移动的除外)均属管委会,承租人不得肆意损毁。
3、承租户在下一轮竞租中未成交处理方式:在租期满后7天内搬离。
4、在租期期间转让处理方式:A.在合同期间,承租方如需转租或转让,要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本单位同意之后才能转租。B.在合同期间,中途退出,没收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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