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陆域配套项目四期(含一期、二期边坡)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内砂石资源处置权

日期:2024-06-07 00:00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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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陆域配套项目四期(含一期、二期边坡)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内砂石资源处置权。
基本情况:位于福清市东瀚镇莲峰村万安村,直距福清市区约60km,交通较为便利。项目用地已审批(审批文号:闽政地榕【2024】37号),批准用地面积9.9503公顷,用地批准红线范围内征地、青苗和地面附着物及拆迁等补偿赔偿已到位。项目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内开挖总方量为429.50万m³,其中盖层为117.54万m³,中风化层石方量68.27万m³,微(未)风华层石方量243.69万m³,已通过专家评审。具体红线范围坐标详见表1。
本宗砂石资源处置权起拍价为人民币3450万元。拍卖保证金1150万元。增价幅度100万元。处置期限:2年。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价;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公开拍卖的剩余砂石量、赋存状况、品位可能与实际开采情况有误差,政府不提供土地红线外加工堆放场地;剩余砂石资源处置权竞买人应认真考虑,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并察看现场施工条件及道路现状(道路以现状为准,政府不负责另行铺设),一旦竞得,签订了《成交确认书》或《拍卖合同》,不得以储量报告中的砂石资源储量、开采条件等任何理由向政府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
 
一、  基本情况
(一)建设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福建美源渔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的福清市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陆域配套项目四期(含一期、二期边坡)系经福清市发改委批准立项的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批复文号:闽发改备【2019】A060384号),位于福清市东瀚镇莲峰村万安村,直距福清市区约60km,交通较为便利。项目用地已审批(审批文号:闽政地榕【2024】37号),批准用地面积9.9503公顷,用地批准红线范围内征地、青苗和地面附着物及拆迁等补偿赔偿已到位。
(二)拟公开处置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批准用地四至范围:东:临海,西:相邻高坪村山坡地,南:临莲峰村山坡地,北:临高坪村,竖向控制高程10m,具体红线范围坐标详见表1。项目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砂石等资源,为建筑用花岗岩,因用地建设需求,需对项目批准地块实施场地平整,平整过程中将产生砂石料。为充分利用建设工程项目已批准用地范围内的砂石资源,同时防止国有资源流失,本次拟公开处置批准红线范围内的砂石资源。经福建岩土工程勘察研究院有限公司测算。项目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内开挖总方量为429.50万m3,其中盖层为117.54万m3,中风化层石方量68.27万m3,微(未)风华层石方量243.69万m3,已通过专家评审。
(三)地质条件和敏感目标相关关系
1.地质条件。项目区主要以滨海丘陵地貌为主,具明显的构造侵蚀特征,自然坡度一般为15~20°,东侧靠海地形较陡,自然坡度可达25~30°。区内最高标高位于四期1地块西侧,标高约128m;最低标高为5m,位于四期2地块西北测。地势变化较大,地表上分布较多大小不一的球状风化体;场地内地表覆盖层多为残坡积土,下伏基岩花岗岩组成,个别地段基岩裸露,基岩面的东或东南侧上常发育有海蚀洞,海蚀地貌明显。经野外实地调查,该地块上原始地形保持较好,植被相对发育,以生长有小松树为主,兼有少量木麻黄。场区气候属南亚热带气候带,季风气候显著。全年受西风带及副热带环流交互影响,冬半年盛行偏北风,夏半年盛行偏南风。自然灾害主要为台风,雨量变化大。
2.与敏感目标相关关系。项目批准用地周边0.2千米处有村庄,无高压电输变电线等敏感目标,经测算比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安全距离及要求。
二、公开处置方式及要求
1.本次建设项目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内剩余砂石资源处置权拟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实施出让。处置期限:2年。
2.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价;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拍卖起始价、保证金、底价设定
根据《福建省第三轮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征求意见稿和《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调整福清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函》(融自然函[2024]428号),其中建筑用石料为10.6元/m³;土方按砖瓦用粘土为0.8*1.0=0.8元/m³,故该项目市场基准总价为10.6*311.96+0.8*117.54=3400.808万元(其中石方3306.776万元,土方94.032万元)。鉴于市场基准价(3400.808万元)和评估价(1636.52万元)二者就高作为确定交易起始价的参考依据,现拟定本宗砂石资源处置权拍卖起始价为人民币3450万元。竞价每次加价幅度为不少于100万元,且以100万元为单位的整数倍,如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等。拍卖保证金 1150万元,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价20%收取。
四、出让人、交易服务机构、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出让人福清市东瀚镇人民政府,拟委托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本次项目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内砂石资源处置权公开拍卖工作,并通过纸质媒介和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拍卖公告。
五、拍卖前期有关费用
目前项目批准用地红线范围内涉及砂石资源储量报告编制及评审备案、砂石量价值评估报告编制等工作已由福清市东瀚镇人民政府完成,有关费用合计33.98万元,纳入拍卖成本,由剩余砂石资源处置权竞得人承担。(拍卖后由竞得人单独支付)
1.编制储量报告费用29.48万元;
2.编制价值评估报告费用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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