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宏路街道建发大唐养云公馆1-1#楼1层西侧房屋十年使用权

日期:2024-06-12 00:00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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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清市宏路街道建发大唐养云公馆1-1#楼1层西侧房屋十年使用权。面积约208.12㎡。
二、项目地点:位于福清市宏路街道建发大唐养云公馆。
三、租赁方式:按现状整体竞租。
四、移交方式:买受人付清合同约定款项后,委托人按现状直接交付。
五、竞标方式:委托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以公开拍卖方式代理该使用权竞标事宜。实行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最高竞价者为买受人。拍卖佣金按榕发改价格【2018】210号文件计费标准由买受人承担。
六、租赁期限:10年。自移交之日起10年。因小区刚付使用,合同的租赁期起算时间自项目移交之日起计,且移交后的前三个月为装修期,装修期内免租金。
七、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八、租赁用途:承租人自行申请法律法规许可的行业;不可经营有安全隐患的行业(本项目使用性质为养老服务设施,小区2024年交付使用,如街道推动养老配套服务工作,用途则需用于养老服务)。
十一、租金起拍价:76000元/年/宗,(参照评估结果约30元/㎡/月,价高者得)。拍卖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保证金在未中标的情况下,按照缴交保证金账户原路退回;
保证金在中标情况下,买受人付清约定款项后按照缴交保证金账户原路退回;
保证金在恶意竞标或中标后反悔的情况下情况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条例处理,保证金不予以退还,支付拍卖佣金后余款转到社区账户。
十二、租金、履约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1、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按中标价,第四年起每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的2%递增,以此类推。租金每6个月缴纳一次,租金如须开票,涉税所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第一次租金于自项目可移交前15日缴纳;第一年剩于3个月租金于项目移交后8个月缴纳,此后每次缴款期满前30日内缴纳下一期(6个月)租金。
2、第一年前三个月为装修期,免收租金,第一年按9个月计算租金。买受人应在约定时间将相应款项缴交至指定账户,逾期未按规定时间缴交承包金按违约处理,承包人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进行新一轮拍卖。
3、签订合同时缴纳两个月租金做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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