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城区公园8处配套游乐设施场地运营

日期:2024-07-08 00:00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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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城区公园8处配套游乐设施场地(儿童公园、市民休闲公园、龙江公园、体育公园、虎溪生态湿地公园、虎溪樱花园、闽调纪念碑公园、虎溪东园,每处场地占地面积不得超过25㎡),可根据需求在场地内摆放娃娃机、儿童钓鱼、儿童玩具、儿童手工及沙画台、儿童淘矿游戏设备等儿童互动游乐设备作为经营使用。游乐场地内所需的一切设备设施均由乙方自费购买承担,场地经营管理和经营内容需符合招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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