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融城镇东门路 33 号一幢五层房屋(店面)五年使用权

日期:2024-07-08 00:00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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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标的位于福清市融城镇东门路33 号一幢五层办公用房,财产范围包括建筑物、相应分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划拨土地上房屋出租应上缴国家的土地收益,不包括室内二次装修、承租方使用时发生的水电费、物业费、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总建筑面积为2232.92㎡,房屋所有权人及土地使用权人均为福清市妇幼保健院。
二、租赁期限:五年。
三、租赁方式:按现状整体竞租(原租户所配置的设施设备不包含在内)。注:因之前东门妇幼房屋检测为D级,中标方需对东门妇幼房屋进行加固,加固后需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鉴定评估,需达到合格标准(各项鉴定指标达到B级及以上)。
四、租赁用途和条件:
1.租赁用途:法律法规许可的、不影响办公环境和市容、市貌的行业。
2.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原承租户参加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3.租金起拍价:200万元/宗/五年(参照评估价格)。
4.租金、履约保证金及缴纳方式:租金每年缴纳一次,第一次租金在签订合同时缴纳,此后每年期满前30日内缴纳下年度租金。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两个月租金作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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