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龙山街道隆中村综合农贸市场五年租赁权
一、租金起拍价:15万元/年。
二、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三、租金、履约保证金及缴纳方式:租金按成交价。租金每年缴纳一次,第一次租金在签订合同时缴纳,此后每年期满前30日内缴纳下一年度租金。并缴纳两个月租金做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四、租赁期限:五年。
五、租赁用途:依法依规符合商超农贸市场相关经营范围内的不影响市容、市貌无污染的行业;不可经营有安全隐患的行业。市场安保、保洁、水电、消防、仓库摊位租赁工作捆绑,整体发包。不允许超出摊位经营或搭盖设摊点。
七、出租方式:按现状整体竞租。
八、移交方式: 承租人付清合同约定款项后,委托人按现状直接交付。
九、竞标方式: 委托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以实行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公开拍卖方式代理该使用权竞标事宜,最高竞价者为买受人(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十、拍卖保证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