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石竹山景区4号装配式建筑(店铺)三年租赁权

日期:2024-08-26 00:00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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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情况:福清市石竹山景区4号装配式建筑(店铺)三年租赁权(位置:鲤园至进山大门沿途中段,面积约49.03平方,外部可利用空间约40平方米)。该地段属于景区核心区域,是游客登山、休闲、健身、观光的必经路段,具有良好的客流基础。
(一)承租方式:按现状竞拍。实行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 最高竞价者为承租人(成交价不得低于保留价)。
(二)租赁期限: 三年
(三)拍卖保证金:10000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含水电保证金): 最终竞价成交总价的10%。
(四)起拍价: 24120元/年;增价幅度 1000元。
二、经营业态及要求: 
1、经营业态:簪花、汉服与旗袍、状元服装等民族服饰体验,化妆造型与摄影,漆扇等文旅产品体验。该装配式店面仅限用于经营传统文化衍生文旅产品。
2、对竞拍人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3、支付方式:租金缴纳方式为预付(即先付租金后使用),计费周期为一年,即每年预付一次,按年支付。承租人应在竞价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含当日)将第一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含水电保证金)缴纳至指定帐户。
其他:承租方中标后,需于1周内提交运营方案,出租方需于1周内审核完成,方案审核通过后,承租方应于交付标的后30天内完成店面布置并开始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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