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港头中学食堂、服务部经营承包权项目
福清港头中学食堂坐落于港头镇港头新村南54号,建筑面积996㎡,用作学生食堂的面积约996㎡(具体面积以实际为准)。内设厨房、餐厅、分菜间、仓库、更衣室等。现在校寄宿生约931人,日均用餐人数720人左右。服务部面积约20㎡,位于食堂旁边。
1、承包方式
按整体承包(原承包户所配置的设施设备不包含在内)。学校负责食堂维修改造及提供食堂基础设施设备(承包者个性化经营设施设备除外);服务部按现状,不另外添置。
2、承包用途
(1)食堂:经营中式快餐、小炒、营养炖品、点心等制售加工健康的食品,提倡减盐、减油、减糖,少用煎、炸等可能产生有害物质的烹调方式。学校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不得违规使用深加工食品、预制菜。禁止销售隔顿隔夜饭菜。
(2)服务部:服务部只能销售矿泉水(限定景田、农夫、康师傅3个品牌)、牛奶(限定伊利、蒙牛、光明3个品牌)、面包(限定5个品种),其他一律不得销售。
(3)服务部、食堂经营时间限于校方出具营业时间(学校作息时间表)为准,不得在学生上课期间(含课间、课间操、早中晚自修)营业。